屌丝一枚,34岁,来新近九年,两娃他爹,公民半年(带两娃),2007年底买的组屋(现在还没有BTO),组屋还有贷款十万,国内二线城市有一房大概20万新刀,现出租,但租金比较底,现想把国内房子卖了在这里买一套偏宜的condo,20万付个首付,然后以租还贷,现想征求各位XDJM们的意见。
1.以新加坡现在condo的价格这种风险高不高?现在房价在跌,是不是过段时间买比较合适?
2.另外像我这种的最多可以贷到多少钱(夫妻两basic总共才7000每月,老婆因为带孩子所以只能上part time)?现住北部,看到有一些二手condo七百多一平方尺,三房的大概90万,不知道可不可以贷到70万(组屋的贷款银行会不会算进去?)。
7000每个月应该是可以贷到70w,不过可能你需要将组屋贷款还完
只要贷款没有还完,应该都算第二套,税和absd等等都不一样,贷款当然也不一样。
另外,这个帖子似乎应该出现在投资理财吧。
1。大致算一下,如利息为2%,借70万,30年换还,每月s$2587.
2。未还清的贷款需要算。
保持7000收入,生活相当紧张,孩子以后换钱地方多。。。
一看楼主的帖子,我第一反应就是曾经发过一个屌丝贴的童鞋,一查果然是你,你上个帖子好歹还跟本版有点关系,这个实在没什么太大关系,给你转到投资板块,请注意发帖的板块要求,谢谢!
楼主如果把HDB的贷款都还完, 应该可以贷款70万,不过70万也不够。
还完HDB贷款 10万
首付20% 18万, 税10%9万, 一共27万。
这样你需要的现金,就要37万。 感觉7000每月,压力会很大。
absd出来之前怎么没想到买?
现在买成本高了,风险也高了
而且感觉你holding power也不是很高
国内房子留着有点rmb资产不也很好?
您太太如果没有固定收入你们家庭收入7000贷款会打折扣的。
现在房产市场不好,不如等等。两边都有资产不是挺好。
狮城阿嚏不是说国内2线城市房价会涨超过新加坡?不如HOLD着等国内涨啊。
BTO需要公民身份才可以。楼主刚拿公民没多久。
你应该先说说自己手上有多少现金?光想着贷款买公寓不靠谱。
国内的房子,还是不要卖掉了吧。
谢谢大家的回复,看来组屋贷款是硬伤,得赶紧还清贷款,不然算二套房要首付40%不可能买得起,对于absd,好像我的组屋买得早的并且没换房子的还不用交那部分(因为现在也是公民了)。另外如果没有组屋贷款了只要能贷到80%我觉得风险不是很大,因为现在那里的90万的condo租金能有三千,以租还贷还是可能的,另外就算一下子租不出去因为没组屋贷款了扛个一年半载问题也不大。
因为国内租金太低,感觉租售比合不来,所以想投资这里的condo.
有组屋购公寓的公民,ABSD是5%
还说少了,是7%。。。 真多
不是7%+3%-5400吗?
还是3%-5400只是租屋要交公寓不用?
如果是联名贷款, PR+SC 的ABSD 是10%哦, 所以总共是13%-5400 的税哦。
想法很好,等等吧。
现金为王,有现金赶快买。没现金就歇菜吧。
组屋贷款先还完 组屋转到pr 的名下 公民出来买公寓就不用absd 你只要攒够公寓首付就可以
刚刚想到,PR单独作owner好像有问题。
Singapore Permanent Resident flat owners and/or essential family members of the flat are required to notify HDB of their purchase of the local private residential property before they exercise the Option-To-Purchase (OTP) for the property. They would also be required to undertake to sell their HDB flat within 6 months of acquisition of a completed or uncompleted local private residential property.
条例讲如果PR Owner及其伴侣一起或任何一人买了私宅后,就要6个月把HDB给卖掉。
不是很多人通过owner之间transfer ownership来避ABSD?,如果现在有这条,估计怎样做都避不了。
让那个公民出来买 pr 不买啊 private property 只放公民一个人的名字
或者反过来 公民做hdb owner, pr 出来买 pr 需要交5%absd
我确认后让你知道如何操作
“或者反过来 公民做hdb owner, pr 出来买 pr 需要交5%absd” 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让那个公民出来买 pr 不买啊 private property 只放公民一个人的名字 ”这个按条例字面上就有问题了,看条例:Singapore Permanent Resident flat owners and/or essential family members
PR单独作为HDB Owner,按规定其配偶不是owner的话就必独是occupier,就是上面的黑体字所指代的。只要“黑体字”和PR合伙或单独买了公寓后,那么PR Owner就要把HDB卖掉。
我同律师谈过了 pr owner 单独拥有hdb ta他老公出去买公寓
是可以的 他不需要卖掉组屋 唯一的缺陷只是她不能整个出租组屋而已
你可以问律师去 double confirm
我会写个帖子说明
我说的律师 帮别人做过好多 ownership transfer的 case 她的话还是比较可信的
真佩服啊喷这女生,去年到今年,我所在城市所在区有涨30%, 作为女生,能有如此远见和预知,难能可贵。啊喷何时再有大作出现啊。
是滴,当时也是他说要买车赶快!然后我家买了车!不然现在还必须推着孩子挤MRT。
我到不是因为听她说就赶紧的去买,是因为正好工作上有不错表现得到政策优惠,就顺其自然有买。不管怎样,都感谢啊喷,她敢敢大胆的预测,大胆的设想,令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