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现在正在想到底是一个人申请,另一个不申请好,还是两人一起申请好。
基本情况这样: 夫妻,来新加坡一个四年,一个三年半,结婚不到三年,薪水都3500上下,一个EP 一个SP,没有本地学历,之前一起申请被拒过。
现在的情况是想分开申请试试,但是搜到论坛有人说不好啊,officer会问啊等等的,不知道有没有类似实际案例?
另外一点就是,EP可能不会到过期renew,可能会直接取消,如果EP的当做副申请的话,EP取消后,会不会导致主申请也被取消?
谢谢!!
被取消准正的那个,申请就作废了,除非另一方薪水达到4000,可以申请DP。
那么主申请人的申请呢?还会继续吗?或者说会影响主申请人吗?
另外关于DP的问题,好像也有不少人不到4000也申请了DP。
我们的情况是主申请有可能保留准证派出新加坡,这样副申请也跟着走了,只是副申请的工作准证就会取消。
主申请会继续,,我没听说不够4000还能给配偶申请到DP的,只知道父母双方3000多(接近4000)给娃娃申请到DP的而已
这个薪水要是分开申请,只能是立马被拒
大半年以前一起申请,也是被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