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之前买的RESALE的房子没有拿津贴,因为是PR,所以新公民在第一次BTO时,没有政府津贴了吧?如果公民买了resale的房子,拿了政府津贴,之后如果BTO新房,是不是津贴还要还给政府?
学历了
买Resale拿了津贴,卖的时候要还?确定吗?
再买resale呢?
那是不一样的东西,不能混为一谈。
买Resale的时候拿的是Grant, 买BTO的时候所谓的要还的钱是Levy
Grant可以拿1到6万不等,Levy却是根据房子大小的固定的金额
那买resale时拿了津贴,卖了再买resale还有津贴吗?
没有了. 否则买买卖卖, 拿不完的津贴: )
S = 直接从HDB买的BTO/SBF/SERS 或者 买resale时拿到CPF Grant
L = 交给政府的Levy
S(n) 表示S发生第N次
题主关心的是什么情况上会有L,准确解释如下:
如果屋主现有的HDB曾有过S(n)收益,并且准备再买另一个HDB将会再得到S(n+1)收益,那么在卖掉有过S(n)的HDB时,需要付出L。
举个栗子:
买受津贴HDB1,得到S(1);
买受津贴HDB2,得到S(2);
卖HDB1,需为S(1)支付Levy;
买受津贴HDB3,得到S(3);
卖HDB2,需为S(2)支付Levy;
买公寓C1;
卖HDB3,不需为S(3)支付Levy,因为没有S(4)。
这个问题似乎已经被n个人解释几十次了,很容易理解的嘛
只是levy怎么算倒是个问题,知道怎么算就可以算一下第二第三次买bto划不划算,不过就算能赚到,这个时间跨度也太大了点
根本就沒有所謂’拿過的津貼要歸還’這一說;
正確的理解是, 曾經拿過津貼的, 不可以在享受第二次購房津貼或者BTO的價格優惠, 否則, 就要多付
Resale Levy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