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公共区域受伤,孩子缝了9针,一位妈妈的维权之路,又想给中国人争口气,借此咨询一下,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2014年4月22号晚上7点,小朋友在租住的公寓的网球场上网球课,8点时去上WC返回球场时,摔倒,罪魁祸首是一楼住户摆出来的N个花盆,把花盆撞破了,当场流了很多的血,随后没有报警,看到那么多的血我没有想那么多就直接抱着小朋友去政府医院,很不幸小朋友的腿缝了9针,第二天学校要参加考试,孩子不能去,要在家里静养,3个月的培优努力也看不到考试成绩。第二天我找到管理层,并由管理层代我交涉一楼住户告知我所需要的赔偿,之后管理层电话告知我,一楼住户不会答应我的赔偿,但管理层想要我们安静坐下来谈一次,我得知谈判不是我所想要的方向时我拒绝了谈判,并告知管理层也失职,这是3方责任,我小孩也有错,一个事故第二天4月23号刚满7岁的小朋友一时不注意也承担了严重的后果,9针的疤痕会相伴孩子一生,如果花盆是放在人家家里我孩子跑进去撞伤那是我孩子的错,花盆放置区域属于公共区域,然后我叫他们等着我的律师信,会连同管理层一起告上,管理层说你想怎么做就去,你去做你想要做的,气势非常势力,然后让我感觉到一个女人,一个陪读妈妈在异国他乡的无助!不过到了下午管理层又打电话来,说对方还是想见面谈一次,说如果谈不好你们双方在GO tO 律师,于是我答应就在今天中午12点半在管理层办公室见面,可是就快到时间时,管理层打电话给我,说对方又没有时间,说你想要找你的律师就去找,到现在我写下这篇,管理层和那一楼住户也没说上门看看孩子,兴许事态发展也不至于此。(相片,网球老师,和另外一位学网球的妈妈和孩子,边上还有一位老奶奶,都可以作证)求助会华文的律师电话号码.也想听听大家的建议!谢谢!!!
先别生气,新加坡这里判定事故总是多方的责任
所以一楼住户和物业管理才这么强硬
而且对待租住的房客,管理公司一般都不理睬
你试试联系房东,请他向业主委员会投诉物业管理公司
也可直接向政府机关投诉这个公寓存在安全隐患
谢谢你!听说新加坡请律师很贵,如果我胜诉他们又上述,这样子折腾来去,赔偿的估计不够付律师费,请问下各位有没有什么团体可以帮忙?
你直接把她的花盆搬走,堆她门口,如果他还放公共区域,你就每天去搬,反正住在同一小区,这样总是不违法又让他闹心了
怎么不违法?人家门口是安全出入口,
这个才是人家告你妨碍人家出入方便,
无视人家的生命安全,若人家家里着个火啥的,你这样等于谋杀。
也不一定会胜诉,
孩子要留下来读书,
这种折腾划不来。
不要说给中国人争气,
是你自己一时气不过。
过段时间静下心来,
你就会庆幸自己没找律师去提告。
楼上说得有道理,其实这并不能全怪花盆的主人,但是花盆的主人盛气凌人的态度可不好,至少要安慰一下小孩的家人,而不是想告就告吧,所以不管对方愿不愿意,还是要谈一次,让他们把花盆放在不妨碍的地方
其实也不是中国人外国人的,妈妈看孩子受伤总是气不打一处来
第二天我找到管理层,并由管理层代我交涉一楼住户告知我所需要的赔偿,之后管理层电话告知我,一楼住户不会答应我的赔偿,但管理层想要我们安静坐下来谈一次,我得知谈判不是我所想要的方向时我拒绝了谈判,并告知管理层也失职,这是3方责任
是楼主自己先拒绝谈谈的,后来她要谈,人家不理睬了。
花盆的主人也没盛气凌人,是拒绝赔偿。
没有索偿就没有拒绝这回事。
第三方也提出坐下来好好谈谈,
那时谈得好,也许还可拿点医药费。
但楼主一下就拒绝谈,
还让人家准备接律师信,
说真的,他们怕接,但我们也耗不起。
你看错了,最开始是管理层把我的要求告诉一楼的,之后管理层想我们见面谈,但是告知我一楼不答应我的要求的,我才拒绝,他都告知我不答应了谈的话肯定会吵架没结果了。拒绝后我说要请律师,然后管理层就把我请律师的事情告诉了一楼的,然后管理层还是想我们坐下来谈,说谈不好你们两家在GO TO 律师,然后和一楼约好了告诉我时间12点半,这样子我才答应了,觉得他说的话有道理谈不谈的好 谈一次在该干嘛就干嘛,时间是他们订好的,快到时间时却说没时间了 。
管理层第一次联系一楼时,一楼的还推卸责任,说早上问了邻居说花盆早上之前都还没破,是好的,否认我孩子昨天晚上8点时出事,我说好的你喊你的邻居出来作证说花盆早上之前是好的,我就能拿出证据说花盆之前就破了,上了法庭你们出示假证,法官会对你们印象好吗?你们的名誉也会受损!现场人证第二天管理层去看现场拍照时碰见了前天晚上的老奶奶,事发经过她全部知道,管理层问了奶奶了,奶奶把经过也说了一遍,那天晚上用的擦血纸巾都是老奶奶给的。网球教练,另外一对母子,和晚上照的相片发出去给朋友的信息时间,全部肯定证明,连同保安清理现场拍照都能证明!我就气他们没个态度,不像我们国人圆滑,有态度,就是死B挨叼的。
你说出事了,为何管理层和一楼的不能上门安抚一下孩子,多大点事呀?然后告知花盆都会移走不会在以后影响你们去上网球课了,触景伤情,也不会妨碍别的住户了。上门了也可以说今天什么都不谈只是来看望孩子,先照顾好孩子康复,等康复好点来我们在好好谈一下,你说这样子我为何不可啊?。可能是我太理想化了?态度态度,我需要的是这个!呵呵 谢谢大家来讨论,谢谢你们的分析!
还好没有大伤,消消气吧。
赔偿啊什么都是其次的,孩子的安全第一。
是的,很生气哦,但是过了几天心平气和下来后,就还好了,总会有个过程,过程过后想法也会不一样了!
我不可以搬他的东西,那是属于违法的!也不可以堆在他的门口哦,会恶化事情的!谢谢你!
我觉得是给中国人争气哦,不管是在新加坡各种行为都代表着中国人。我是中国人不是这里的业主,只是租客,他们不重视租客,物业费是屋住交的!
恩,消气了就还好,今天和朋友去了物业管理,告诉他们不需要医药费了,需要的是一个态度,上门道歉,然后把门口的花盆移走,免得在去学网球时触景伤情,也不愿意看见别的住户发生类似事件!谢谢大家!
这个应该是可以告她的吧。。身边有人(本地人,因为邻居养狗,她怕狗,自己去看精神医生(为了做证据)。告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