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拿着SP准证,申请工作报去MOM的职位是 account executive,实际做的是助理
工作时间是每天10:00到晚上9:30。每天工作11.5个小时还没有OT加班费。目前是每个月只休息两天,公共假期也没有休息。办公室的其他员工是本地人和PR都准时6:00下班,都是我熬到最后。
开始面试的时候有说到这样一个时间我是接受的,但是实际工作后压力很大,老板脾气时好时坏,而且还带一点骚扰。我有男朋友不能出差,出差内容是边工作边玩,其实就是陪着工作陪着玩,老板要出国旅游也是有意思要带着我一起去,但是我不去就说我不符合助理的要求。而且我跟他强调我出公差是可以的纯粹为了工作我肯定去,他又说我强词夺理。要把我安排下去当店长。我现在是想辞职,但是之前签合约如果没坐满两年要赔偿2000新币。但是这份合约只有我的签名,他自己没签名,也没给我一份。之前很傻也没问。可是我觉得我很亏,每天做这么久还要赔偿两千。我现在就算找下一份工作都没办法,做工14天才休息一天根本没时间面试。我现在的打算是如果找到下一份工作,就辞去这个工作,然后如果他要求我赔偿2000我就去投诉。所以我该不该告公司去人力部。工作这么长时间而且没有OT加班费是不是算是违法的?而且据说人力部有黑名单,他说是可以放上去就再也不能在新加坡找到工作,请问真的有这样一个黑名单么?请有经验的教教我。我该怎么办? 而且这是我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还没满两个月我现在是实在受不了了,之后再找公司申请SP会有影响么?或者说如果我投诉了对我下一份工作有没有影响?求大神指点
我觉得还是把这事儿告诉你男朋友吧,让他来出主意,相信他会告诉你,赶紧把工作辞了,爷养你。
是啊,男朋友会说,你快辞职吧。
科技这么发达,搞点录像还是容易的。
但是真的有那样工作的么,是包身工,还是什么?
如果有性骚扰,可以投诉了,除非你自己愿意。
关键就不是啊,我的职位单纯只是助理,他没有直接性骚扰我,只是言语上说叫我做女朋友之类的话就让我很反感了。而且我有男朋友他也知道。。我现在需要什么证据来投诉他,然后投诉后会不会对我以后工作有影响。因为我觉得性骚扰的证据很难拿到毕竟他对我没有动手动脚。有机会投诉的也只是工时了。
我男朋友现在已经再帮我找工作,也在帮我找人,现在我就想多了解一下法律程序,我会不会受牵连投诉后
没录像关键就是,OFFICE里没有监控也没有打卡。他都不叫我跟公司的同事接触,不然就一顿骂。装了监控我更受不了这份工作了。都快抑郁了
辞了回家在换。找中介退中介费,如果有的话
觉得工作不适合就辞职,至于你说的工作时间长和辞职的2000块赔偿我想MOM应该很难支持你,因为你们有合同,况且人力部本来就或多或少的偏袒资方。
回家回中国吗??我是自己找的工作,在新加坡读书这是第一份工作就这样我好无语。 谢谢评论
但是我一旦拿出证据我超负荷工作的话MOM也没办法偏袒的太明显吧
不会太明显,他们就说你们有合同一切按合同办你能怎么办?只要超负荷工作是你一开始就了解的你就没有优势,除非你能证明公司让你做了合同之外的超负荷工作。如果老板真有语言上的骚扰你又有确凿的证据这个倒是可以帮你不但可以免交罚金可能还有补偿,MOM虽说有意无意偏袒资方但是涉及到工作中的性骚扰这么比较严重的问题他们也不会姑息的。
合同上注明了工作时间和其他的条款,去投诉也是白搭。
工作的时候用手机录音,应该可以当证据吧。
现在问题出在1.合同上只写明一周休息一天,每天做工几小时那个他空着没填写,他也没签名。这样的一份合同我手里没有,只有他一人收住。我那时候很傻也没注意到这些我以为他会签好名给我但是后来也没给我。所以这个合同到现在为止他都没签名。
2. 言语上的说喜欢我叫我做女朋友的话是初期的,由于我一直表达的很明确我有男朋友,所以他也目前为止没再提过。、
所以我现在录音到我们对话我确实工作超额,或者公司大楼也能拍到我进出公司的时间,这样对我投诉有没有用
同上,合同现在没签名,而且其实我也拿得到合同,但是我也还不想做到这么过分去偷拿合同。而且公司还收住我的护照。平常我去银行办事什么都不方便。扣押护着是合法的吗?
我是觉得吧,好聚好散,多沟通一下。护照收着是不合法的,MOM早规定不可以押护照了
言语上的骚扰就足够了
楼主,我觉得吧。。你好好商量,如果不行就损失那两千块吧。
要找MOM你的胜算不大,第一,你没有合法合同。这合同只有你一个人签名是无效的吧。上面写什么都好,没什么用的。
第二,你所说的,也都是你一个人的证词,没有任何实际证据。MOM也不会因为你的一面之词就帮你的。
感觉你的这份工作很郁闷啊。两千块,找份好的工作随时可以再赚回来的。
护照这件事上,你得要回来,现在只有少数公司还扣押护照,那还是WP的。因为WP要交5千块押金,员工跑了, 公司要还。可SP不需要啊。押护照根本是没有道理的。
如果是想呆在新加坡,长远考虑还是花钱消灾。lz如果遇到职场性骚挠,要保护好自己,如果还是觉得解决不了,就建议换工作。sp换工是可以的,你找个合理的理由,身体不好啦之类,好聚好散,因为当初都有告知工作时间,又有签合同,所以ot没有加班费或只月休两天,即使到了mom那里也是无法判定是否违法的。而且感觉mom还是比较维护企业的,外国人胜诉的机率比较小。
另外关于黑名单,企业是有权把恶意违约或有不良行为的员工放入黑名单的,这样外国员工再找下一份工就比较困难了。所以不建议撕破脸,边上班边面试新的工作吧。另外现在政策紧,还是找到下一份工后再割准证,比较保险。
根据我们公司的防骚扰培训来看。骚扰行为的认定主要在于如果被骚扰者觉得某些人的行为或言语对自己造成了冒犯,而且在本人明确表示反感或反对的情况下,该人依然继续这些行为。就可以认定为骚扰。
所以只要楼主对他表示过很反感他说让你做女朋友之类的话,而他屡教不改。录音吧,说不准能起诉他。
第一份工作是不容易熬的,毕竟和学校有太大的文化差异。你如果熬不过1年,你的下一个工作也会很难熬的。
要学会调整心态,克服困难。这点困苦真的不算什么了。我以前还上三班倒,长期晚班好几年呢,老板还不让我自费读书进修,工作了10多年才找到机会恢复读书。
又一个可怜的孩子,我之前也是被欺负,而且老板的态度是我知道是他们的错但是我就是不听你的,无奈身单力薄无人帮助,最后撕破脸了他们说要投诉,可是我的新老板帮我申请了准证并且告诉我他们没有那个权利投诉影响你申请下一次准证,如果真的投诉只是申请PR的时候有点影响,但是新老板上诉的话应该会有些作用,不然你可以把你的情况和新老板说说或许他会帮你呢。。。。。。。
可以投诉了
我也差不多
我就忍着
等我pr 申请完
我就走人
你的时间太长了,你可以打给人力部问他们合法的时间
其实合同是一方面 但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劳动法 不然是无效合同 在新加坡是法律禁止的 不是说我写了你也签名就没有问题 所有的合同内容不能 超越雇佣法规定的劳动时间 所有你用高科技纪录下老板安排你超时的纪录 记得是老板安排 如果下班你一直继续工作 那是你自愿的 连续一个星期为好。 性骚扰在新加坡是很严重的事情 政府是零容忍 口头也算 但要有证据
赞同楼上的
工作时间长很好取证的。
每天早上到了公司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发封email,下班前再发一封。
我知道有个人这么做过,不过他不是在新加坡。
我看你的男朋友不靠谱 还是跟他吧 至少可以做老板娘 或者 干女儿
工作这么长时间而且没有OT加班费是不是算是违法的?
–如果是公司要求你做的,这是不合法的,如果公司说是因为你的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公司就没有责任了
而且据说人力部有黑名单,他说是可以放上去就再也不能在新加坡找到工作,请问真的有这样一个黑名单么?
–真的有,但是双方都要有理由,因此公司想把你放进黑名单也要有确定的理由和证据,看公司要不要跟你闹了,反正我们公司是有人进这个名单的,因为每次Renew 他的EP,这个人的审理时间都是超级长,虽然最终还是会approve,但是审查时间太久了还是会让我们担心被reject,而且他来新加坡工作很多年了,薪水也是比较高吧,申请PR一直被reject.当然,我们公司被reject的人也不是一两个,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
请有经验的教教我。我该怎么办?
–楼上的很多人都说了,破财消灾,这是一个妥协的方法,不然,你就去MOM投诉?不知道你能承受什么结果,所以无法给你建议
而且这是我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还没满两个月我现在是实在受不了了,之后再找公司申请SP会有影响么?
–我们这里有几个同事都是第一份工作或者第二份工作只做了几个月就跳巢来这里的,准证照批,但是她们是马来西亚人,都是EP.
或者说如果我投诉了对我下一份工作有没有影响?
–只有MOM可以回答你,我们都不是M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