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如果一年工作少于183天是要按20%交税是吧?如果我是先辞职但是还没有找到工作 是要先把税交上 还是等到明年3月份再一起弄呢?
我的意思是。。。是不是割了EP的准证以后如果还没有工作 就一定要先把税交上呢?
如果EP cancel了,新加坡的税务局就会和你的公司配合,让你的公司把你最后一个月的薪水先暂扣下,把税先付清,再付给你剩下的薪水。税收不会按照20%的比例收取的,不用担心。
那请问 如果我再找工作 扣的那部分税也不会返还吗?还是说等到第二年报税的时候从新的工作开始算起呢?
会返还,不用担心
第二年报税的时候会重新评估
好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