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持有SP. 十月份到期, 老公是新加坡人已经帮我申请了十月份的PR 面试.. 有打给ICA 问到时候如果SP 到期了可以持有 白卡或者长期准证申请PR 吗. 他们讲可以.. 但现在是我预计十一月中下旬回国..PR 肯定还没有结果出来.. 到时候我会持有DP 或者 长期准证.. 想咨询大家 哪一个对我来讲比较好.因为准备从中国回来还继续工作.. 哪个准证比较好找工作.. 我这种情况什么时候申请比较好..
你不可能拿dp,只可能拿倒lsvp,so………..
建议最好持sp,申请pr,如劳工条件一般。
只能申请LTVP,取消了SP之后随时都能申请,而且,也必须要申请,因为白卡不是无限期的,而且一出境就作废了。。。
真正的大仙大神是你老公,,在这发帖问纯属浪费时间。
同意楼上大虾
跟你的身份无关系,老公强就行
还是自己拿sp比较放心。
ICA的世界不是你我可以理解的。虽然主要看老公条件,自己条件也要越靠谱越好。
大家积极发言,这很好嘛。
我来总结一下,1,就是老公条件为主,你的条件为辅,2,你持有工作准证较好,最好工资高达5000-8000, 那就有戏了;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