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2006年拿到PR,2011年8月我们一起回国,他割掉PR。2012年9月回新加坡并进了原公司工作,拿SP。我2006年来新,2011年回国,13年4月也回来进原公司工作,拿WP。我们2013年7月在新加坡注册。14年申请PR悲剧。准备再次申请,不知道这次被拒是不是因为我的问题,下次申请想让老公单独申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本人现在不知道是怀孕还是去读书,二者不能兼得,又怕怀孕了PR不批很难回来。纠结〜
老公2006年拿到PR,2011年8月我们一起回国,他割掉PR
我听说过有割掉Pr 再申请 可以 但是批准的机会很渺茫
是的。ICA说可以再申请,交回原来的CPF
取出CPF吗 ,如果再次批准后,要补回以前所有的CPF加几年的利息,
2006年的PR 与2014年的PR 申请难度增加了100倍,
2013年7月才结婚,你还是WP 。。。建议你老公一人申请就好了,
割了PR还再来,纯属给自己添堵啊。。
这是折腾啥?
可能当时决定回中国发展,CPF拿出来也是一笔钱,可能后来不合适就回来了呗,真心劝各位 做事情要给自己留条后路。
那你们交回之后申请 还是之前申请呢?
晕!2006年拿到2011年回不是正好可以再renew一个五年吗?怎么不去更新反而割掉了呢?又怎么割掉一年又回来了呢?整不懂啊
在新加坡时觉得还是国内好,当真正回到了我们伟大的中国,又觉得确实都各方面有个差别
批了才需要交回CPF
唉,这太折腾了,拿的是sp,又有割掉pr的历史,现在这个情况下,那就慢慢等吧。
经典: “人生在于折腾。”
可能人家有苦衷的,但这么做的后果非常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