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觉得如题这个方案可行吗?
情况是这样的,我想以我和父母名义买一个hdb,然后我老公就可以不受mop或者贷款限制去再买一个condo了。可是我老公说,如果结婚的人这样做可能不可行,应该算一个entity,还骂了我一顿,汗。请问各位有什么意见?
你老公是对的,你们是一个核心家庭
万年不变的话题, 还是condo
结婚前 这样做就好了啊。干嘛结完了才考虑。
请问如果夫妻LP是PR, LG是公民,孩子也是公民,LG和孩子联名买了BTO,LP是occupier, 那么是不是以后老婆拿公民,就可以单独买公寓而不用交ABSD? 求解惑,谢谢!
还没结婚。先问清楚再行动。所以如果是妻子婚前买的hdb,婚后丈夫仍旧可以在mop期内买condo吗?
不明白为嘛骂你?
他说不用脑子想就知道不可以,政府怎么会让你钻这种空子。
我怀疑他就是不想让我们的第一套婚房变成是我们家买的,这样他就会很没面子。
可以,
老公做essential occupier,还是有mop ,不过absd就省了. 贷款当first loan,找一个banker 问一问就ok了
那反过来,老公先买condo,妻子还能和父母/孩子买HDB么?
买了公寓就好好住,不要再打hdb的主意,
任何人有公寓,想买hdb,你的公寓六个月之内,需要卖掉。
婚前,是可以买的。如果已经结婚了,那么就是老公和老婆一起买,老公和老婆算一个家庭核心,不能老婆和父母亲算一个家庭(这一点你的老公是对的。)。楼主的情况是还没有结婚,那么是可以的和父母亲一起申请组屋,老公买公寓。。
楼主,既然还没有结婚,那么标题就不要写妻子和丈夫来问这个问题了,有差别的额。
那就买hdb 和 condo ,买好了再结婚 不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吗? 为什么一定要结婚后
都要结婚还这样怀疑?
公寓当婚房不就好了?
两位单身A和B, A拥有HDB, B拥有HDB/Condo。如果两人在其中一间的MOP(whichever is longer)内结婚, 需要强制卖掉其中一间吗? 还是可以hold到其中有间先到MOP然后才卖掉这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