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了不少关于补产假的帖子,没想到实际操作起来还是遇到了很现实的问题。
宝宝出生的时候只拿了8个礼拜的产假,8个多月的时候拿到了公民,看坛子里说可以拿回8个礼拜的产假,可是跟公司(大公司)讲,百般不愿意,貌似想威逼让人自动放弃(摆出拿了假之后回来上班就会被百般刁难的姿态),还强调说这是自己的选择。好像不是选择是entitlement啊。。。。。。不知道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的?望大神支招~
理论上没戏,因为必须是原来就讲好的才行。
不过一般政府那边比较松,可能没问题。现在就是怎么把公司磨通了。你可以分散拿,这样公司可能比较容易同意
谢大神解答~不过分开拿为什么比较容易讲通?
这另外的八个月,公司是不用出钱的,因此,顾虑应该是缺少人手,分开拿,对公司运作影响比较小
这也是政府推出额外假期是考虑的
这是政府规定的,是可以拿回8个星期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