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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关于试用期辞职违约金问题

请教各位一个问题, 我来新加坡这里有5个月了,来的时候跟公司签了2年的合同,试用期是3-6个月。 但是现在过了5个月,老板在第三个月的时候口头承诺confirm 我,但是一直没有收到人事部的confirmation letter. 那么我5个月仍然是试用期。 但是我前天提出辞职,人事部的人坚持说要赔款5000新币。 请问试用期辞职赔违约金是否合法???  因为我签的合同只是在试用期之前签的,但是上面写到不满工作2年需要赔款5000新币。。。  求各位支招,给小弟解决这一问题。


楼主你有什么能证明你在试用期呢?比如工资还是试用期的数目之类。


我来的时候签的是2300一个月,但现在只有1800


我来的时候2300,但是每个月只拿到1800


你查查payslip上有没有写试用期工资之类的。


写了,,试用期 的时候2000,试用期过了是2300.  但是每个月还要扣200,说是扣满5000就退还。所以到现在我还是拿1800.


合同有写吗?如果有,找公司谈谈,不行找律师。


合同有写,刚来的时候说是3个月试用期,签约的时候变成3-6个月。 说过了试用期是2300-每个月扣除200.  试用期的时候是2000-每个月扣200.所以我到现在仍然是1800


你拿的什么准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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