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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关于sp薪水作假问题

大家好,咨询一点事, 我来新5个半月了, 老板准备confirm 我,但是我在试用期之前提出辞职.  但是由于已签合同, 若不满2年提出辞职需要赔款5000,包括试用期之内辞职.  但是老板之前来的时候说好薪水2300,并且向人力部申请的薪水也是2300. 但是我每个月只拿到1800. 合同上面写试用期内每个月2000,扣200保证金,扣满5000退还. 但是由于老板在3个月时候故意延迟我的试用期,所以到现在仍然1800.   来之前合同是3个月,签的时候变成了3-6个月.    如果向人力部反应他做假薪水申请sp会有什么后果? 我是万不得已才这样, 因为老板要扣我5000块.  


这是潜规则。。非要反应,要听高人分解。


首先你要有证据

扣工钱和薪水造假都是毫无疑问的违法行为。

老板肯定是罚款+可能坐牢

你自己的SP肯定会被注销,会不会遣送回国就不知道了。


这个跟佣人的扣法有的一拼
不知道试用期是否可以算少300,应该是不可以。要拼可以拼


可以先把劳工合同给有一定经验的律师帮忙看下漏洞在哪里,

另外虚报工资你老板的麻烦更大,最近MOM刚好严打,撞枪口上。


有证据证明是违法就可以举报。。。
举报之后,老板最多罚款了事,不至于坐牢。。。
已经签了合同,就代表你对合同中的条款已经同意,这5000的出发点如果没有任何对你有利的地方,当初为什么要同意呢?


这个有点擦边球,用试用期来做挡箭牌,好像还不算是虚报薪水。但是扣款那是绝对不行的,态度硬一点,大不了找mom或者上法庭死磕。


现在的劳工法,是员工举证,不是MOM要求老板证明本身没犯错。
所以,你可以先带你的合同和薪资单去MOM了解你的老板有没有越线。

公司是可以在合理的情况下扣钱,但是不可超越月薪x%。

虚报薪水是公司发薪和给你的薪资单不符合或让你签两份薪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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