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的89天延期批了。
网上有一句:If you wish to apply for a long term visit pass, please proceed to e-VP after………
请教,这是批准后的标准格式吗?还是说ICA鼓励我们去申请LTVP?
如果是公民还行,如果是PR并且少于8k,还是别费那个劲了
请问PR的LTVP申请必须是直系吧?比如老公不可以给岳母申请?
PR给直系亲属都自身难保,何况岳父母。
申请之后都有那句话,我给岳母申请的时候也有写的。
想申请就去试试,个人认为,条件好坏固然重要,但ICA也有因人(申请人)而异的考量重点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