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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请问如何用EP原则批准申请DP

请问大家,我的情况如下。

现在持EP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女儿刚出生,同时我要跳槽去另一家公司。新公司的EP已经在MOM原则批准,但是没有一起给女儿申请DP。

现在我想请问,可以用新公司的原则EP为女儿申请DP吗?或者有其他什么办法。因为从出生起42天可以呆在新加坡,时间有点来不及。请大家指点,谢谢!


需要你先拿到EP 才可以, 而且这个是由公司HR 处理的 而不是你个人, 所以 还是去咨询你的 HR 吧


是的。原则信上写了要issue了EP才可以申请DP。要不当时申请时一起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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