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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老公申请LTVP时候的身份

问一下大家,我大概会在10月份来新加坡和老公常住,老公现在是PR,SC已经申请超过8个月,按他的条件应该是八九不离十。算了一下如果过来时老公的SC刚刚批准,那么如果老公给我申请DPR时是否会因为IC还没有到手而有什么麻烦?假设当时还没批或者被拒,以PR身份担保DPR是否和SC有很大概率上的不同?
谢谢


那个IC是ICA发的,别人不认,ICA一定认,没关系的
这样申请,应该有差别,但觉得不大


艾玛呀,都八九不离十了,等他拿了公民临时IC 之后再申请dpr岂不是妥妥的。不着急申请


感谢。那就等结果出来再申请吧


了解了,只是担心临时ic申请时会有问题,多虑了。谢谢


楼主老公什么条件,能分享一下吗


27岁,PR8年,本地公立poly+degree+master,月薪4600。申请时单身,我们预计8月份登记

补充:
不过问题是去年10月递交的申请,目前一点消息都没有,觉得应该能批但是看到很多10月份交的都已经批了,不免有点着急。


你等sc结果出来之后再申请pr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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