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屋局调整买卖转售组屋政策,
屋主在买方同意下可继续暂住已售出组屋长达三个月。双方可私下达成协议,但必须连同转售申请书一起呈交建屋局。
good,可以不用烦心contra了
这个对于目前的市场没什么影响吧
对upgrader影响太大了,可以先卖后买,资金一下充裕了一倍,哈哈
貌似对卖家有利,因为卖家又多出3个月时间.
买家也有利,可以利用卖家的需求要求降价,其实变成变相的短期出租,可以小赚一笔
这种需求一直都在,好像跟目前市场没什么关系。政府到底是如何想的?
应该是想笼络我们这类选民,又不会造成市场过热,因为这个政策完全是为刚需服务的
如果卖家需要降价或给租金,那么这个政策还有何意义呢?
以前不允许卖家晚搬出去,这样如果卖家买的新房还没弄好就非常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