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拿S准证,下个月准证到期,之前与公司签订8年的合同,现在已做满5年不想做了,公司要求赔偿,大伙帮忙分析一下
1)合同期是8年,但是新加坡的S准证都是一年或者两年的,这个合同还有效吗?
2)合同有规定从第1年到到第8年,公司给我相应的的职位以及配套的工资,但是从第四年开始,公司就没有给我配套的工资(简单说就是没有那么多工资,例:合同说第四年开始是1900,实际是1200),
人事部经理说我的职位还没到,所以工资还没加到那么多,这样合理吗?
3)合同有规定,如果违约,我需要赔偿公司5000新币,本人与公司交涉,说公司违约在先,没有给我的规定的工资,我现在违约,也不需要交违约金,我这样做可以吗?
希望懂新加坡法律的朋友能给予帮助,万分感谢
1。有效
2。如果合同的条款里写明了你做到第四年就会有1900,没有其他前提条件,那么就不合理。这就相当于公司单方面修改了合同,如果你和公司的交涉结果不能让你满意,那么你有权在辞职并做完notice period后解除合同离开公司。
3。合同中写明赔偿的部分由民事法庭管辖,如果你不愿意赔偿,公司需要像民事法庭起诉你,然后走法律程序。如果2的情况成立,你可以试着协商,因为在公司违约的情况下,法庭也不一定会支持公司的要求。
另外如果公司向MOM申请SP的时候虚报了你的薪水,你也可以用来作为谈判筹码。
这家公司分明就是虚报工资数额,可以匿名向劳工部投诉,一边投诉,一边再找工作,一定要抢先去投诉,如果谈不拢,我想这个公司会先在劳工部那里黑你,然后割掉你的准证。
千万不要在他们的面前说我要去投诉你。所以,你要亲自去劳工部,带好所有的合同,工资单,等等,如果有录音是最好。
电话:65-8322-2563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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