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父母双PR.想问一下宝宝四个月大,PR AIP 之后是否需要带宝宝一起去ICA 完成Completion of PR formatility?还是只要大人去一趟即可。
需要带宝宝去
请问宝宝一生下来就申请PR还是先申请LTVP 再申请PR?
之前帮她申请PR时已经带去过ICA,好像是只要去一次即可。
理论上不用,但有搞事的可能会要求
第一次可以不去的,担保人去就好, 批准后是一定要去的.
宝宝拿到LTVP后, 不拿PR可以直接跟大人一起申请公民吗?
谢谢! 看来刚生下来应该是没有足够的时间申请PR的。。。还是先拿LTVP。
致电了ica,对方问宝宝是否在新加坡,是否出生在新加坡。如果都是,只要申请时带去过,办手续就不用带去了,担保人去就好。
同时申请, 不冲突。
谢谢。 看来只有这样才能最快了。不需要浪费等待LTVP的时间。
刚从ICA回来,只要宝宝仍在新加坡,申请时带去过,办批准手续时就不用带去了,担保人去即可。
又不在新加坡
申请时也没带过去
那还必须回来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