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今年4月申请公民,目前还在等待,由于工作性质需要经常出差,上个月底刚才US回来,因为担心出差时间太长(一般3个月)所以回来后给移民局补交了一封公司出具的出差证明信,由于下周还要继续出国,不知道走之前需不需要再给ICA出具这样的信,有没有遇到类似问题的兄弟给点意见。
只要工资还是这边发,CPF照交税照交没什么问题的吧
等待高人解答
对的,都是这边发,只是公司在国外有项目需要过去,项目结束就回来。现在是担心人不在新加坡会不会有影响。
如果我是ica,我会考察申请人过去5,6年在新加坡呆了多久,而不是申请者最近一年,或者最近几个月。
有道理,谢谢。
本地公司的外派职位应该问题不大
谢谢楼上几位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