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pr网上查询已批准。我想等拿到批准信后,让公司立刻填好那张ep152的表格,然后再辞职。
公司有2个月的notice period,EP会在notice period最后一天割掉。
所以如果我这么做:填好表格–>马上辞职–>一个月内完成注册拿卡–>两个月后正式离职。请问这么操作会有什么风险吗
楼主多久批的
可以的, 但你预约日期睡过就麻烦了。一般是完成手续当天再交辞职信比较保险。
1,没必要这么急,新加坡很小的,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
2。需要看你的合约有违约限制吗?没有就无所谓。
不差那几天了不是
拿到卡再辞吧
虽然理论上是没啥问题
大家说的不错。其实,享受一下吊儿郎当的日子,也是不错的。反正都是两个月,还不如过个完全把握的
谢谢楼上所有人的建议,仔细考虑了下,还是等到完成completion of formalities,拿到IC号码,再交辞职信比较稳妥。
拿到IC,再辞职,你就差那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