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结婚,由于我是外国人他的收入不高也很难帮我申请到PR,所以我们只能买resale,我查了查网上说这种情况房子只会写公民的名字,但是由于男方收入比我少,他一个人也供不起所以我也得一起供,问题就来了,这种情况请问假如啊,假如将来离婚的话我如何保护我的权益,我只是希望如果真的离婚的话我能够拿回我供的那部分就可以了,请问有什么好的方法吗?谢谢大家。
你就买公寓,评估你和老公两人的贷款,可以用你高收入来供房,房产证上可以有你的名字,你有房子了,你供房了,保证你的利益了。啥都解决了。
谢谢楼上,我收入不高才4000+ (所以拿不到PR),我只是比他高而已因为他2000+所以我们也买不起公寓,请律师做协议行的通吗?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有办法啊,换个收入比自己高的新加坡公民结婚就解决了。如果你说是true love 不在乎那些,那干嘛会想到这些“假如离婚云云。。”
先和他家人住吧,然后速度从LTVP申请PR。
我觉得SC配偶的LTVP有4000+的收入,再去申请PR可能性会大很多。
拿到PR再去买房子
还没有结婚就开始想离婚,这个貌似不太好呀:L。
我刚刚和老婆结婚,她是SC,我什么都不是,还在国外工作。我们也计划买房子,现在在等我的LTVP,她的收入不高,我的还可以,首付也基本上是我来掏了,但是房产证上肯定也是没我的名字了,不过我觉得完全可以接受,婚都结了,就是一家人了,肯定是想着要好好的在一起生活,所以不用考虑这个问题。你如果觉得结婚后很可能离婚,那我劝你还是别结了,以后稍微一点小的分歧可能就真的离了……
不好意思呀,说的直接了点:lol
感谢007之前关于LTVP的指教,还得再请教一下:
你说的评估贷款只算公民部分收入,不算外国人国外收入,这个只是针对在HDB的贷款吧?
如果从银行贷款应该没有这个限制吧?
我打算LTVP下来后就买房,千万不要因为这样原因导致我买不了哦。
HDB网站上没有关于银行贷款太多的消息,只是说从HDB贷款评估贷款人贷款额度时只算applicant,不算occupiers, 关于银行贷款如何评估我还真没有找到,如果真的不行那就麻烦了,房子估计买不起了:'(
随便去一间银行,做评估就知道能不能贷款。和公民结婚,即使房证没有你的名子,卖时也要通过你的同意。
我们的情况不一样,你是男的就算你娶个中国老婆也是要你买房呀,对于你来说没有差别。而我需要跟随他们这个国家的习惯也就是我得出一半钱,那我希望保障自己的利益有什么不对了,我又不是想占谁的便宜毕竟买房子不是小钱,我薪水也不高也是我辛辛苦苦赚出来的。
1. 如果你不申请PR,HDB的房产证上不可能有你的名字。如果你很在乎那个名字,拿到LTVP的第一时间要去申请PR。被拒绝就和老公一起去找议员,实话实说就说老公一个人供不起组屋,请速批PR。
2. 如果你不太在乎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去申请贷款去多交首付(如果能批你工资的36个月,就是15万左右了),然后每个月还贷。这样虽然利息不划算了点,至少还能买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