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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申请PR问题求解

本人7月18号申请PR 9月19号ICA寄信给我 要我“Please re-declare in writing whether you had ever entered Singapore using other Passports and different particulars? If yes, to state, Name, Date of birth and Type of passport number”  请问各位有过这个问题吗? 我就丢过一次护照 没有用过别人的护照啊~


“other Passports and different particulars”

No, 不过也随便解释您的旧护照弄丢了。


这个我是填的yes,因为当年进来坡县是第一本护照,后来换了一本,新的护照上第二页有盖章声明前一本护照的号码,所以如实写上所需信息就好了.
你当时丢了一本那么新的护照号码应该是不一样的,那答案当然是要填yes,然后把之前那个号码写上,也可以补上丢失的小信息不就好了.当然如果后来新的护照号码跟之前的一样那就重新declare一下就好了,可以顺带上曾经丢失过的小信息,没有大问题的.


觉得不错。

其它护照大家都有过,不过这里的关键应该是后面那部分。因此,No


如果有过不同的护照号,还是填上去比较好。


不管是换过护照,丢过护照,都要填yes呢
ICA发信给你,就是因为他们的档案里有你不同护照的进出记录。
如果你有原来丢失护照的soft copy,就补交。
如果你没有原来丢失护照的soft copy, 至少你现护照应该是有一页备注会写原护照号码的,补交给ICA吧。
希望我解释的对你有帮助。:D


真心的谢谢各位的帮忙 我刚刚打给ICA了 他说要写yes. 然后把以前丢失的护照号 所有infor提交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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