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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请教关于改名的后续问题~

请教各位,在原来的名字后面加了英文名,

1)改名后在新加坡可以用DEEP POLL来证明是同一个人对么?
2)如果要办理超过30天以上的回国探亲签证(例如Q1,Q2), 需要出示出生公证、父母或者夫妻等关系证明时,由于名字不同会不会受影响?DEEP POLL是否能起到证明作用?

3)接第二条问题,如果受到影响是否要重新办理出生公证等文件?是回国办理么?

请各位指教,感激万分~


应该能起到作用,就怕要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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