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一人名义买了房子,已经交了印花税,后来把另一半名字也加入,还需要另外再付印花税吗?
怎么听说还是需要的!!感觉好诧异啊,印花税不是按房子收的吗?还按人头收吗?
我觉得不应该交。应该是要交律师吧?
要交
加减屋主都要交印花税
为啥呢 不能理解啊
谢谢分享!这是坡的法律。大马也是这样吗?
竟然减屋主,也要交税?比加屋主,还不能理解啊
减屋住相当于把他原有的share transfer给另外一个人,有利益的转移和获利人了。。。
等同于,你把房子卖一部分给别人。
就是产生交易了,当然要交税啊。
那减屋主,是剩下谁是屋主谁付印花税吗?
没有仔细研究过,你的律师会告诉你的
新屋主不但要交一般的3%-5400,也有可能要付ABSD. 原本的屋主也有可能要还SSD.
那新屋主交房屋总价的印花税,还是半价的呢?呵呵
如果新老屋主是夫妻呢,也一样吗?
如果是一半的权益,就交一半的印花税(根据目前房子的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