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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公司不给Employment Letter,该怎么办啊?

新人报道~~想请教一下各位,小女子将在十一月尾提交材料,可是我的公司偏不给我一份员工证明(Employment Letter),那我还可以给ICA关于本人别的公司信件来证明吗,就如Appoinment Letter及本人的最新六个月薪水单证明及最近三年的税单,行吗?好急哦,因为本人的新加坡小公司都不给员工申请PR的:Q,所以是靠本地老公帮我申请的。我等这一天等了好久哦,终于等到九月时和SC结婚了,所以想要快快去提交材料。感激不尽:)


那你只有写信给ICA解释了。薪水单基本可以说明问题。


有老公的公司介绍信应该可以的。


不会吧, 我觉得employment letter公司必然得给, 小公司也得给啊, 你甚至就根本不需要跟他说是申请PR.
随便扯个借口也得给啊, 又不是表格里面annex那一页, 那个他可以选择不填, 但是employment letter是你在那受雇的证明哪…
你们公司也太坏了吧… 如果是因为小公司没有模板的话你自己写一个叫公司给个letter head盖个章签个名也可以.
完全不用怕, 如果是我不闹死他才有鬼~ 楼主你是没有签contract还是什么的? 你现在拿的什么准证呢?


我现在拿的是wp,我们的小公司的确是很坏的。我已经做了四年了,两年前要renew时我有叫他们给我转去S pass,因为我也觉得自己够资格了,再说拿了S pass以后独立申请PR也较容易些,可他们死都不肯给,还叫我以后找个新加坡老公嫁掉,顺便帮我申请PR(无言…)。结婚之前我也跟他们拿过申请MOM批准结婚时要永到的Employment Letter,那时他女儿就只给我2010年的合约来打发我,我也算了。


我有想过冒充他女儿的签名,可是又不清楚那封信怎么写哦。。好烦哦,又不想被ICA reject…


你没见过知道员工偷偷申请PR直接开除的,还出信给ICA说这个人被开除了没工作了我就见过。


配偶担保申请的这种,ICA网站上面对于在职证明的要求要麻烦一点

Employer’s letter from sponsor and applicant (if applicable) stating the date of employment, position held, salary per month for the last 6 months with breakdown into basic, overtime and allowance per month (see item 7 below). The letter, addressed to the Controller of Immigration, should be dated within 1 month from the date of submission.

信上要写明是给Controller of Immigration而且要写上最近6个月的工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和补助都要写上)


拜托她是丈夫担保申请,丈夫是SC,她这边哪怕是公司不出信,有工资单证明她是在工作的就足够了


不用担心,带上你最近6个月的工资单去就好,跟officer解释下,不是多大的问题,你的申请主要取决于你丈夫的条件,哪怕你没有在工作都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这么严重?现在他们还不懂我月底将要申请。万事具备,只欠Employment Letter,反之我老公大公司的,这种信跟HR说一声就有,所以他也说我的小公司好奇芭哦。。连要一封信比登天还难。苦了我们外地来的媳妇,现在刚买的hdb也没得放我的名,就差了一个身份。我很纠结,因为是我们婚后共同买的,我也供了头期约五万新元,所然我老公供的较多,因为公民有cpf啊。可这些钱是我在新国打拼的储蓄。


楼主,别担心,你的申请和独立申请的流程有区别,所以哪怕出现8楼那个人说的那个情况也没关系

只是你记得提醒你丈夫通知公司HR准备在职证明的时候,要按照以下要求(跟普通的在职证明相比,需要写上最近6个月的工资):

Employer’s letter from sponsor and applicant (if applicable) stating the date of employment, position held, salary per month for the last 6 months with breakdown into basic, overtime and allowance per month (see item 7 below). The letter, addressed to the Controller of Immigration, should be dated within 1 month from the date of submission.


噢。。谢谢wing0303的开解,那我应该不需担心太多了,感恩 🙂


HDB那个没办法,只有PR和SC才能写名字,所以等拿到PR以后再让你老公把你名字加进去吧


希望如你所说, 只是对这种公司真的很无语, 哎~ 如果薪水单够用, 那楼主就不用担心了, 祝申请顺利~


我也觉得很无言,他们很怕我们和马来华人申请之后,就辞职,所以一般只会给你wp。我也多希望这次能批准,那我就可以跟这种烂公司说再见啦。。我现在还继续做下去只是想要保住饭碗,老早就不想干了,只怕现在外面没PR,申请新工作会很辛苦。


好奇怪啊~你都雇佣我了,凭什么不出具在职证明啊??


丈夫申请的话不用在职证明也可以的。只是你刚结婚,多一份资料多一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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