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 我10月11号帮我婆婆申请旅游签证来新加坡,申请当天批准(Multiple Journey),批准后看上面写签证有效期到2014年12月13号
然后我婆婆是10月15号入境新加坡,入境快一个月的时候有帮她延期89天的签证,本来89天签证是到2015年1月12号到期的
但是前几天中国有事情需要处理,她12月1号就回中国了,现在事情处理好了,还想过来
我们的问题是: 1. 这种情况是要重新申请旅游签证吗? 还是用最早之前的那个12月13号到期的签证?
2. 进来后快到一个月的时候还可以再延期89天签证吗?
1. 这种情况是要重新申请旅游签证吗? 13号入境前不需要申请新的签证
还是用最早之前的那个12月13号到期的签证?
2. 进来后快到一个月的时候还可以再延期89天签证吗? 先能进来再说进来以后的事情,我比较担心你这个算是频繁入境,鉴于你婆婆年龄我个人觉得应该能入境,但是89天延期玄~
multiple journey就没有问题,她在1月12号前可以自由出入境
建议LZ致电ICA。每个CASE不一样。
重新进来用的仍然是之前的签证,应该是不能再延89天的
关于4楼的点评,12月13号是entry visa的有效期,也就是说你必须在此日期前入境。入境时在你护照上盖的那个章才是真正的multiple journey visit pass。
现在的一切日期以护照上的章为准,既然楼主婆婆已经延期到了1月12号,那签证就是以那一天为准了。
这里的89天应该指的入境后可以在新加坡的停留天数吧,出境后这个89天就自动失效了,签证的有效期仍然是到12月13号
你这个理解是完全错误的,延期到1月12号是用来呆在新加坡,而不是用来自由往返,自由往返的签证还是到12月13•
一旦出境,89天签证即刻作废
那就是说一定要在第一次签证到期(12月13号)之前进来 ,是这样吗?
那个 你这个走的还真的不是一般的远.
延期拿的是 DE card 而不会在护照上盖章的.
所以就算你说的是真的 那也只有三十天啊.
这里再 科普下 VISA 有效期 是说你能入境的有效期 根据签证类型 为 单次 两次 多次 入境等.
而入境时盖的章以及那个白卡(DE Card) 是上面规定的是你的居留期 这个居留期 一出境就作废了.
延期 30 天/89天 都是延的这个DE card 也就是居留期.
谢谢!!!大家!!! ICA电话一直占线 打不通 ,刚刚终于接通电话了 官员讲在12月13号之前入境就可以,入境可以再延期89天哦,到时候要是有什么跟官员说的不符的 我再上来给大家更新啊
入境可以再延期89天这种话听听就是了
同意楼上的:lol
没有错 是可以申请延期89天,但是 subject to approval
注意一点
延了89天以后出境需5天以上才能再入境
不知道你说的前几天具体是几天,自己算一下不要入境被拒
好的 谢谢大家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