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大家的经验分享。
假如现在的HDB是男公民+男方妈妈(公民),当然妈妈只是挂名那类。
女是PR,如果想买第二套房子,但想省额外印花税,怎么处理比较好呢?
可否HDB换成女PR+男方妈妈(公民,但没有收入),之后使用男公民去买CONDO。
还是?
大家有啥好的方法没~~~
谢谢,想省钱就得这样多想想。。。:(
坡男把现在的房子过户给他妈,然后买第二套。要想省印花税,这个是唯一办法,女PR不可能留名字。
不过风险是有的,就是女PR最后得不到任何现在HDB的份额。
结婚之前女买一套公寓,再跟男结婚,就可同时拥有组屋和公寓,已经结婚了就不要想了
谢谢奥,这个没关系哈哈,我还以为hdb必须两个人的名
亲,PR也要交很多印花税,:'(
他妈妈年纪肯定在35以上,是可以一个人拥有一套resale的。
问题是,这种“转让”是不是要按“transaction”的方式算?
也就是男方+妈妈 卖给 妈妈
如果是这样,那你同样有3%的税逃不掉。
House Hold成员名字能随便除的?那新加坡宽松点的家庭把组屋往一个人名下一划另一个人就去买condo,ABSD还有啥意义?
可以转让,没有任何问题,不牵涉费用问题 (一百左右的手续费还是要掏的。。。。)。
至于household 成员问题,主要是夫妻,没有夫妻,就和父母凑合,再不济和兄弟姐妹。。。。。
原则问题,新加坡是以夫妻为家庭单位,以上顺序,可以从前往后,但不能从后往前。
大家还是专心看 HDB网页上写的吧
http://www.hdb.gov.sg/fi10/fi103 … nsfers?OpenDocument
如果楼主的这种设想成立的话,岂不是每个家庭只要有一个ltvp的父母就能实现HDB+公寓了? 你想想觉得可能吗?
楼主男友的母亲不是ltvp,是SC,所以可以个人持有组屋。
但楼主自己是PR,依然要缴纳额外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