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带小孩一起提交申请,老婆不申请。最近刚换公司,从一家美资的大IT公司换到本地大型电信公司,月基本工资从5.5k涨到6.6k。年收入大概增加30%左右,但是有一部分是奖金,不写在合同里面。
这点涨幅对申请有影响吗,有没有必要去ICA更新工资的信息,更新是否会有其他不利的地方?
个人看法:新工作有3个月后去更新吧。有好处。其它不利的可能就是稳定性吧。所以有3个月差不多就可以了。
可以啊。写个Email就可以了
email就可以啊,那公司信什么的不用去柜台提交?用scan copy?涨了这点工资有帮助没,不会更新后反而拖延处理进度吧?
为什么要等三个月,试用期?
应该更新, 涨了不少, 用offer letter, 不用一定等3个月。
马上去交吧。别等。不然就先email过去,他让你去再去。我觉得好消息比如加薪 换好工作等 都应该马上让移民厅知道。
scan。
如果要的话他们会要你去交的。
多谢楼上各位答复!
必须递交啊。正确做法时
必须递交啊。正确做法是,拿到新公司的第一个月薪水单和其第一个月的cpf记录,就去主动更新,不放心的话,直接去柜台。至于offer letter,ica是不看的,原因很简单,谁知道你干了一个礼拜是不是就辞职了?有月薪单和cpf才可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