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大侠帮忙看下 我们本来是帮我婆婆申请89天签证的
我婆婆本来10月份来的时候 11月有延期89天,延期到1月多,但是突然有急事就回国了
处理完12月初又回来新加坡了 钱几天又帮我婆婆延期89天,结果出现上面的信息,让明天带这些材料去ICA。
我们第一次延期89天很简单什么也没有让我们提供
这次有些不一样 所以问问大家
我老公PR 我公民 我替我婆婆担保的
让你下去交资料。。请仔细读信的内容~
同上,请仔细看信。
楼主从哪分析出这跟长期准证的关系呢。。我们假设一下,公民的婆婆or丈母娘,时不时来一下,每次只申请89天,每次很快就批准,那这跟长期准证有啥区别呢?所以ica第一次直接批,然后短时间又再申请,他们就觉得有必要call in person了。
抽查材料现在也平常,不用想太多,去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