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一名男子虚报靠近学校的地址,将女儿送进中区一所名校,后来教育部进行家访,揭穿他的不法行为。
35岁的被告今天承认两项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的控状,狄瓦里律师表示需要时间准备求情,要求法官展期获准。案件定下个月3日让律师求情后判刑。
被告是自雇人士,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被告和他女儿的名字。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小一入学报名程序,报读人数如果超过学额,居住在学校一公里内的儿童有优先权,接着是住家在学校一至二公里的儿童,最后才轮到住在学校二公里外的儿童。
2013年7月30日,被告为女儿报读中区一所名校。他在申请表格上注明地址是安娜马来道,而这个地址在学校一至二公里内。他身份证上地址也是安娜马来道。
事实上,被告案发时不住在安娜马来道,而是马里士他路。由于他提供了假资料,使女儿成功进入学校就读。
同年9月13日,被告到警署将身份证上的地址,从安娜马来道改回马里士他路。
不过,12月间,教育部进行家访,这才发现被告一家人不住在安娜马来道。
根据法律,虚报资料罪的刑罚是坐牢最长一年,或罚款最多5000元,或两者兼施。(本报记者:侯启祥)- See more at: http://www.zaobao.com.sg/realtim … thash.KIDX4vHH.dpuf
不管申请什么,向政府机构提供假资料有罪。
“教育部家访” 这个太传奇了:lol
所以说别存侥幸心理。
去年也被抓了两起。
一起地址做假的那个家长还是律师,最后被吊销执照和坐牢一年。
另一起是报名时确实故意租了房子,住了几个月,开学后就搬走了。学校发现后强制把孩子转学了。
可能被举报了吧,教育部不会闲着没事干去做什么家访。
学校在入学之后,会查家庭住址的。
教育部的规定是报名的地址not temporary home address。。。
基本上,用哪个地址报名,就要住几年在那了。
在新加坡,做什么都要申请,都要准证。
假学历,假婚姻,假工资,假人头,假账目。。。。。。做的人不少,不查你没事,一查到,处罚起来毫不手软。
还不如实实在在租个房子在旁边,熬他几个月,那就是真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