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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请问下女带男申请DPR,男的需要交六个月的薪水单吗?

您好,请问下女带男申请DPR,男的需要交六个月的薪水单吗?急需,谢谢
女pr,男spass
大家可能看明白我的意思,我是一月份开始新的spass工作的,预约到六月15、所以到时候只有五个月的薪水单,请问这样可以吗?谢谢大家:


当然需要啊。。
ica要求的材料一样也不能少


有就交


不需要,有多少交多少


有就要交


有当然要交啊,你有做工对你申请DPR也有利啊


哇塞,转性了?不怕政府人为难了?
抠这些字眼没用。而且抠错了。人家要是不收,你敢跟人家牛逼。按你以前的说法,可是胳膊拧不过大腿的喔。
你的错在于,丢了,不能交就是你自己的问题,理论上你是要自己负责的。我没说错吧?人家如果不接受你的解释,那是一点脾气都没有。
甭扯这些边边角角的了,继续正事 🙂


有最好


所以说你是废话转半天,其实是要说这个。
牛逼你就再补一句: 不要提供!你敢吗?
不敢就都是废话
不虑胜先虑败。你要真没有,那也得申请,按我以前的话,大胆试。
但准备阶段,那当然是多多益善了。抠字眼木必要


有spass而没有薪水单?这个怎么解释?


有收入就要交,没收入就不用交。我申请的时候我老公在读书,所以就没有收入,也都批了。明明有工作,隐瞒,就不好了。


没有拉倒。而且公司要出信的,这个跟单独申请不一样


7哥楼主标题上有写是spass,有spass你不提供薪水单ica能让你过这关吗?显然就这楼的回答是肯定要提供的。


要,你非要理解成非要,呵呵。你非要抠字眼吧?如果人家“非要”,你敢牛吗?
那抠字眼也就罢了,还非要弄个什么“工作不是必须”当理由,不觉得太牵强附会了吗


只要有工作,就是必须


只有一种概率很低的情况有工作不需要,刚换了新工作没满一个月没有工资单,当你出示了新公司的信ica就能理解,如果你交以前公司的工资单officer直接退还给你说不需要,亲身经历过。


007不答非所问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习惯就好。
007,高考作文跑题了没?


好了,好了,争论到此为止。有就是必须的。实在没有,是特殊情况,能说服对方即可。
这就如同我在什么回程机票问题里说的: 你有合理理由,而且有准备,能说服对方。记得不?你当时可是大加反对的哦


你薪水单丢了,不算特殊情况?辩这个没意思。
虽然不要(下面我会解释),但你的出发点是错的


哈哈,看本质懂不?你这种叫没有立场


我不是说“有就要交”。没有,是你自己的特殊情况啊。


总结陈词一下,你就别再旁生枝节了

其实楼主的问题设计的有意思。我是说是列表上没有所以他来确认一下,,还是他真的丢了或是其他原因。
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我查了列表,发现薪水单其实是被公司信代替。这个跟单独申请相反。
这,肯定是必须的。因此,楼主可以有相应的准备。


还在纠结。小公司就不应该有吗?没有也应该有替代方法。
如果小公司没有,那难道就不能独立申请,而附属就可以?逆向思维一下你就知道你的说辞是不对的啦


Employer’s letter from sponsor and applicant (if applicable) stating the date of employment, position held, salary per month for the last 6 months with breakdown into basic, overtime and allowance per month (see item 7 below). The letter, addressed to the Controller of Immigration, should be dated within 1 month from the date of submission.

没有说要薪水单,但是要的东西比薪水单更加详细。
不光是收入,连开始时间,职位,薪水构成都要写。


Form 4上没说是optional
楼主是SP,这个在申请时是肯定要用来证明身份的
SP就说明在新加坡有工作
有工作就有HR letter。

严不严格决定权在批准人,而不是申请人。
每个人去申请遇到的officer都不同。
明文规定的文件你拿不出来,人家reject你一句话都没有。


可选择?你想当然了。而且公司信这些都是标准格式,不存在什么不那么严格的问题。


同意。没说可选,有工作就要交。不交,大妈让你过是情份,不让你过是本份


optional和if applicable可是完全不同的意思。


不知道怎么说你了,什么叫 if applicable , 其实你不懂


总之人家已经把格式什么都列出来了。
不管是HR不会还是不想,还是自己没看到这条,还是因为某些原因不想给,拿不出来不是HR的问题,不是ICA的问题,而是申请人的问题。

if applicable和optional的差别很难理解?
optional的决定权在自己
而是否applicable的决定权在别人。


看你自己怎么申请公民的都忘了。还在纠结六个月!人家的要求里面是除了薪水,你非要纠结于六个月?服了u


昨晚看到还想回复来着~ 我把材料清单列下来 发现只要SC PR那一方6个月薪水单 里面还要包括职位 等工作信息 里面没有提及配偶的
但是会要求双方出示过去3年的税单  
税单上基本就能体现配偶的年收入了  所以不必急着交吧 如果有需要 会通知补交材料的


我记得有个微博名人写自己帮父母申请LTVP,
ICA要了好几份网站上没有写明而且不是那么容易就地补的文件
他质问你们怎么不写在网站上,人家答case by case
他也只得乖乖照办,最多是跑去微博吐吐槽。

这还是没明文规定的文件呢。

至于明文规定的文件呢,讨价还价的事情我也是有过的。
比如我申请PR什么的,人家问我高中文凭在哪里,我说不是在新加坡读的,没有拿过来,但是我有大学的,你看可以不。人家放过我了
4A的要求是,
Educational certificates (including all tertiary qualifications if applicable), transcripts, Professional license/membership certificates and vocational trade certificates;
严格说来人家要是逼着我出高中文凭我也是没屁放的。都不用拿”case by case”来解释。。。


你到底是嘴硬还是真的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
说得是if applicable,不是什么什么当月还是几个月的事情。说得是如果你有工作,那就要一封信、信的格式。
你认为的是,想怎么写怎么写,不遵照也无所谓,因为是附属。。。如果是这样认为就是错误的。
独立申请,没有applicable,因为你必然有工作,是必然。当然,独立申请没有要公司信
唉,这怎么就不明白呢


建议是:ICA明文规定的文件请按要求准备好
人家要你没有就等着哭了

回答完毕。


PAP需要你去完善他们的政策,去吧,我们都支持你。


007说的其实都是实话,方向上大体是对的,只是有时候太纠结于细节,措辞有点强烈。。。:lol


这叫风格


认个错有这么难?
讲你理解applicable 错了,结果现在非要绕到公司信去了
实际情况就是说的很清楚,是具体怎么写。
户口本,新加坡有吗?所以这个就不存在,就是无用


CIA网站啊 上面有下载 一个文件 打开 从头到尾列明了要准备哪些材料
http://www.ica.gov.sg/data/resou … /ENF4Apr14%20v2.pdf
清楚列明了


谁写了?本来就没写。写的是那种中国没有的东西,只不过大家把他认为是类似于大陆户口本的东西。
这些搞清楚,搞不清楚就胡搅蛮缠,没法说
错了就错了,静静就对了,别人也不会追着你。非要辩解,越辩越离谱


你咋知道?新加坡有类似户口本的东西?没有嘛


你没有,别人就不可以有?到底是谁s啊


我家那口子以前申请PR的时候用过,主要是没有出生证。只能说明可以用但没有被要求要。


5个月薪水单足够了。可以交上去。


我觉得你很奇怪唉,扯七扯八都不知道扯到哪里了。也就是我陪你扯扯。问题是:你每次的扯,总是理解有局限!
我说得别人,难道就是其他的中国人?ICA写的东西,难道只是给中国人看的?思维要广阔一点,光是跳来跳去但还是有局限的。
好了,这个本来就是被你莫名地扯出来的话题。没必要继续错下去


需要吧!那时我老公还是wp的时候,申请pr薪水单和职位信都交了,最后不到四个就批准了,我认识的朋友中很多女带男的都批准了,给楼主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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