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没了押金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
搜了半天只找到中国的法规:
【虽然你丢失了押金收据,但房东说没有原收据就不退,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要你没有违约的情况,按照《担保法》第71条,房东就应该退押金给你。
在你交押金时,房东给你开收据是一式两份的,房东本身有留底。所以,你只要写个字据,向房东说明你没有违约情况,丢失了押金条,房东就应该退款给你。你可以写个收条给房东,证明你收到了押金。 】
不知道新加坡是不是也这样,法律应该更健全一些吧?
这二房东在客厅搞了两个隔间,之前在住的时候整套房子十个人,乌七八糟环境超差
是不是可以告他,他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板着脸威胁他,不给押金直接举报!!!
这种人跟他客气啥?
哈哈….
感觉就看他良心了,给不给都没错。
如果人家给你了还要你写收据吗?然后他天天还得保存收据,不然哪天你又找到押金票问人家要怎么办呀….
不是有租约合同吗?有关押金的条例写的应该是清楚明白的,没按合同交押金,他会好心给你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