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情况是这样的,两人当年结婚都是pr在中国大使馆注册结婚的,现在两人感情破裂了要离了。现在的身份情况是女方sc男方还是pr,两个孩子sc,他们要离的话要不要按照新加坡的离婚的规定分居3年,他们的情况彼此没有外遇就是因为没感情或是可以去中国大使馆直接办理。能不能去中国大使馆直接办还是得按照新加坡的规定。
男女双方在大使馆办理结婚登记后如有任何一方加入外国国籍,大使馆不受理其离婚申请。
没经历过,听说很麻烦。你可以去媳妇版或老茶馆问问。那里应该有这方面的经验可以借鉴。
国籍换了,中国大使馆就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