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a条件: Visa issue date:25-FEB-2015。Visa valid till:29-APR-2015。 请问;1)25日入境了,不延期,3月17日回国,几天后可以入境?能给30天吗? 2)如果3月22日再次入境,4月20日再回国,4月29日之前可以在入境吗? 再能给30天吗?
3)怎样理解2月的多次往返?
谢谢大家!
理论上可以,因为签证有效且多次。
但不能延期。听说一延期那个签证他们就不认了(也可能是延期的时候有选项)
这么说吧,
1.签证有效期内都能到达海关这一步,然后能否入境,入境能待多久 这个都是看移民官的心情的
他可以:
1.拒绝入境
2.允许入境居留30天/15天/5天等(中国护照最多给30天)
签证有效期内 签证都有效
多次往返 意味着 在有效期内 理论上你可以任何时间 无限次的进入
单次就是 入境一次后签证作废
两次 就是 两次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