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我给我丈母娘和刚出生几个月的女儿申请Social visit visa,刚看了Form 14A里面有一项:How long do you intend to stay in Singapore?
Answer 1: up to 30 days; Answer 2: more than 30 days。
我想给我丈母娘申请尽量长的时间在新加坡(我们夫妇都是pr,想给丈母娘申请ltvp,不知道行不行),给我女儿申请pr。我现在有必要选Answer 2吗?
还是先不管这些,先选Answer 1,等来了直接去ica申请长期签证和PR?
谢谢了!
我一般都是给我妈申请签证写超过三十天,但是白卡填写一定填30天。
谢谢啦!
白卡就是飞机上拿的那张入境卡,对吧?
现在pr给父母申请家属证薪水要过6000才比较容易批
另外建议女儿来了以后先给女儿申请ltvp,然后再申请Pr。。因为现在小孩的pr也不一定会批,而且就算批也不知道要等多久
谢谢!
忽然想到,给丈母娘申请social visit visa的时候,除了基本的信息,要不要提供证明她是我丈母娘的证明?比如我和我老婆的结婚证和我老婆的出生证明?
以前放朋友申请visa的时候就写,关系就写朋友,现在这个写mother-in-law,不知道会不会要求证明
申请VISA不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明。后面的延期到89天就要求了。基本信息填对了就会批地。
好的,谢啦!
谢谢啦,果然什么都没提供,20分钟就批了
social visit pass, 30天那种,赶对了officer估计马上就批,反正一般都会批的。
通常一天内就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