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开个服装小店,2月头来个新加坡女人,买了件衣服,100出。整一个月之后又回来,说衣服有些串色,需要全额退款,态度强硬。本着息事宁人,提出换其他款或者给70% off下一件她都不乐意。
衣服质量肯定是OK的,都是老供货商,进货价格都不便宜,而且同一批同款四个size卖了三件,就她一个回来投诉的,剩的一件我们也在事后拿回去洗了试过,没有褪色串色。
这种情况下全额退款肯定不可能。于是她把衣服扔店里了,第二天找消费者协会拿了封信,信里要求好好协商解决,她还是态度强硬要求全额退款,无果。又两天她又拿来一封小额法庭的传票,要我们下礼拜四出席调解。
出席肯定不怕输,想请教的是是否一定要出席。因为店里小妹辞工了,老婆现在得自己看店,而我在上班。不管是我拿半天假还是她关店半天,为了这100多块都得不偿失,但是若因此就认怂退她钱又觉得很憋屈。
小额法庭传票上写若缺席,”a order may be given against you”,这个后果会多严重?
有一条看不到的回复?
去吧,别弄不好搞坏您店的名誉。
都写了 a order may be given against you 了呀。。
你可以不去,但是官还是会照判的,无论是任何结果你都得服从
问题是小店,去的话就得关店了去,几趟下来成本比赔她钱还贵,这样多数店家都情愿赔钱了。这不是鼓励别人去告吗?
新国是比较保护消费者。
您当看形式不对就应该退款。
劝您还是请半天假去一趟。
问题貌似不是半天假能搞定的,搞不好得三四次。保护消费者没错,但这种无理取闹的还真揪住这点儿了
通常去一次就解决了。
小额法庭,第一次去,是调解。。。也就是说根本不是仲裁,会有一个类似于调解员(好像他们是志愿者),调节你们2个。。。。如果顺利的话,全程1个小时内就能搞定。
几点建议:
1。 小额法庭仲裁,是隐私,不会被公开,也不会影响你们的生意。。。
2。 你收到的传票,是调解,就是双方达成协议。。。如果不能,大概2个星期后,会提交最终仲裁(不是法官判)。
3。 对方买走衣服已经1个多月,楼主可持其他同款衣服的销售记录,(一定要有根据,光说不行)。 还有就是提供70% off…..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般倾向于每人后退一步。。。。。这样的话,调解员会尽量说服对方接受你的条件。
4。 如果对方不接受调解, 那你可以根他走到最后一步。。。就是最终仲裁,到时候就是见法庭的人了(是一个officer而已,不是真正的法官,别紧张)。。。因为新加坡的消费管理,只保护14天。。。过了就是自己协调。 这就是为什么对方第一次去了消费者协会,但结果只是让你们自己协商。。。因为法律已经管不了了。 所以,咬死非质量问题,对方一点办法都没有。
本人多次上法庭,多是因为合同问题。。。。我不是律师,不过读过一些法律。 楼上的人回复,9成不可相信,他们明显没有去过法庭。。。纯粹出于认倒霉,息事宁人的心态。。。我个人建议,如果不想类似的时间再次发生的话,楼主去一趟法庭。
话说那个女的也真空闲,就为了一件裙子奔波。
其实这种人不少。。。比如,买了衣服以后,后悔了,买贵了,穿够了。。。不要脸一些的就会去闹腾,不过楼主遇到的这种人我还真米见过。
新加坡本地人(包括马来西亚华人),其实很多都没受过什么教育,他们看不得后来新加坡的中国人比他们强,所以经常作出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如果店主是个新加坡人,对方也许就不会闹了。。 不过,这些人智力比较低,也没有什么知识。。。。唯一的胜算就是中国人的妥协+自卑心态。 毕竟好多中国人很好欺负。
您的看法更在下身边土生sc同事,朋友的看法恰巧相反。他们大多认为国内来的都或多或都少仗势欺人,
说话声音大,无理取闹,动不动就闹官司,从不妥协。搞得在下经常都是以退为进。
抱歉楼主,在下又不小心歪楼了:L
那是他们欺负外国人欺负习惯了。。。。这是一种上国思维,在他们眼里,任何事情都是应该是他们优先。外国人为后,大概10年前,我刚刚来新加坡的时候,我们比较怕新加坡人,基本上都是让着他们,就连上学也是只能报考新加坡人不愿意读的学科,主要还是那个时候中国还没那么强大。 那个时候,新加坡人对中国人也比较仁慈,但你要让着他们。
说话大声什么的。。。都是个人习惯,根气势没关系。
抱歉楼主,又在在歪楼。
十年前在下是个学徒。准证上写什么都忽略了。
刚来时华人师傅不把在下当人,下属大多是马来重不把在下当上司。
当时握在手上的第一个月薪还不到500。
忍了若干年后拿了sc,现在自立门户,当年的月薪是当今的日薪。
可能是在下在新国sc前走过的过程,都劝新来的忍受屈辱.
看来横竖得跑一趟再说了,多谢各位热情解答
哎呀,你月入1万5。。。。这要是在外面工作,非市场,金融类的。 差不多要总裁级了。
小额法庭的传票不是形式案件,有的人还不当一会事。但是按照事情的严重性可大可小。你不出席,就是你放弃你的申诉的权利。
可是我在新加坡怎么久,这里的商家从不,或很少会主动退还货,除非是严重质量问题,其它理由一律不接受退还的,就算你的衣服退了色,还过了一个月,
衣服多多少少都会退色啦。
都不是,在下自雇,赚美金。
更新下结局,一共跑了三次,今天驳回她的要求,总算出了口恶气
恭喜楼主。
用最正确的方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与权力。
祝接下来顺风顺水生意兴隆。
恭喜楼主
赔偿事小
气不过是关键
小额法庭,其实就是调解。有点像中国的劳动仲裁一样,首先是消费者去投诉,然后会通知销售商你去协商,其实就是吓唬你们,如果是新加坡本地人,根本不鸟,如果你不理消费者,协会就会给你发一张通知单,让你开一个协调会,让消费协会一个人协调你们,能谈妥就好,谈不妥就进入下一个程序,仲裁,新加坡消费保护期限为14天,14天后新加坡消费者协会就管不了, 所以,到时候你把之前三个销售记录拿出来证明,有说服力,咬死非质量问题,对方一点办法都没有。新加坡女人很头疼很喜欢投诉的,一般都咋咋呼呼的其实就是纸老虎,前面这些评论你不要过于相信,因为他们没有去过法庭,如果不想类似的时间再次发生的话,楼主去一趟法庭。不要怕,越怕你到时候越吃亏,希望我的建议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