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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们有考虑立遗嘱吗?

       最近心头总是有件事情让我惴惴不安, 源于因空难事故发生频频, 前些天和同事聊天时, 说起如果家里如果一方不幸过世, 万一没有立遗嘱的话, 已故人名下所有的财产(比如银行账户,CPF,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子),并不会默认转移给配偶或者孩子,  处理会非常非常麻烦,还会花很长很长时间,  而且如果没有立遗嘱的 财产会被政府抽掉40%的税.

       我一听大惊, 问我新加坡的同事, 原来大家都早早去律师那里立了遗嘱, 指定财产和孩子监护权归属, 和房子的处理方式等.  

      我细思恐极, 因为我从没考虑过这点. 虽然没啥财产,但比如我和老公买过的各类人生加意外保险,储蓄类保险等, 从没认真整理交代清楚过, 甚至也不知道对方的银行卡号密码等 .  万一 (touch wood!)意外, 除了一个还在吃奶的娃, 身边没有任何亲人朋友知道如何处理这些手续, 甚至也不知道我们买了这样那样的保险或投资, 怎么办?

     大家觉得有把这些信息整理好交给国内的亲人或家属吗?  还是已立好遗嘱 ,或者干脆写下这些机密文件放入保险箱锁起来?


第一我先要有财产 第二我还要有儿女~ 哈哈 暂时都没有 还是算了吧


“如果没有立遗嘱的 财产会被政府抽掉40%的税.” 这句纯属谣言。


估计40%税他指的是房产继承,当时他提到了本地一桩房屋遗产案件


而且同事告诉我她妈妈去世后,她拿着妈妈的死亡证明想把OCBC 储蓄账户的钱取出来,结果人家银行就拒绝了,后来不知怎么解决的


还有这事?不是儿女和配偶第一顺序既继承人吗?
没立,一直以为老公和孩子妥妥的能继承


不是儿女配偶,是配偶先才轮到儿女。


那你这个朋友肯定不是独生子女吧,
同事爸爸健在吗?


我家是CPF和房子都有指定受益人,只是这银行存款也需要指定啊?


同事不是独生子女, 爸爸肯定是不在了


CPF你是怎么指定的啊?要上律师楼吗?
我同事说最简单的办法是立一纸遗嘱,夫妻双方都声明各种状况发生时房子票子和孩子怎么处理,还要找个中间人签字画押,一份律师楼留底一份放家里,据说是一劳永逸


据我所了解的C PF直接带ic到公积金局柜台办理就好。可以指定给任何人。尤其老公是二婚的姐妹。好多之前cpf指定给前妻。离婚并没更改。如果老公过世他的cpf和二婚后的老婆孩子一点关系没有。有的人直接指定给朋友。cpf是根据实际指定名字来分配的。和是不是亲属没关系!至于房产是联名的如果有一方过世。通常情况都是老婆的。而且遗嘱是按最后一份为准。并不是立一个就有效。如果没有遗嘱。有财产的一方过世.根据法律继承顺序是老婆孩子父母兄弟。因为没有遗嘱政府会委派一个协调人员帮助取证。根据实际现状公平分配财产。当然取证过程中是需要收一些费用。也就在%之几。所需要时间快者3个多月。慢者6个月到一年时间!


我在婚前老公就立好了遗嘱,如有意外,他名下所有财产,房子,保险,有价值物品都归我处置。正如楼上所说,遗嘱可以随时变动,最好做个双保险,cpf要指定受益人,房产要加名,银行账户也要写份声明意外后归谁处理。还有银行卡密码也要备份。


姐姐了解得好详细.    我改天带老公去公积金局互相指定一下好了.

但是CPF互相指定过就没问题了吗?  我老板告诉我, 当年她母亲去世时CPF账户有几万块钱, 不知道她母亲有没有指定, 当初她爸爸还有兄弟姐妹各自有公司, 反正不存在分配钱的问题, 当她们想把CPF的账户钱取出来,结果非常麻烦手续也很繁琐,  那件事情后, 所以她就赶紧和老公去立了遗嘱.


CPF在公积金局就可以指定,我家是老公在认识我之前指定的是他弟弟为受益人,但有说明,如果他结婚了这份之前的指定就自动失效。后来我们结婚了,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老公又特地带我去了一趟公积金局把受益人改成了是我。至于房子,他在当初加我名字的时候在䢖屋局就签了这样一份保险,万一他有什么事受益人是我,就是这样子。


之前好像是听我老公说过,那份指定其实就是遗嘱。如果你不指定的话,如果还是单身,万一有什么不测的话钱就归国家了,并不是顺理成章的给你的家人


呵呵。多了解一些这边法律对我们这些外嫁媳妇没什么坏处。至少在遇到不特定不好因素会学会保护自己。没有指定就需要政府派人员调查。政府会根据夫妻关系。还有孩子年纪。父母年纪来分配公积金。调查就需要时间。手续很繁琐也是没办法的。如果夫妻可以早做准备也不错。省的日后麻烦!只是每个家庭情况不一样。尤其好多人对财产和金钱很敏感。本来媳妇不提这些事。老公可能认为一切顺其自然。自己过世一切都是老婆孩子的!但如果在老公身体很好并且很年轻的时候。女方提出提名或者立遗嘱。虽然道理都懂。但有时会影响夫妻感情。甚至也会有老公想老婆不是真心爱他。只是为了财产和钱。不同家庭不同环境。要看每个家庭情况在做有利家庭长久的决定!cpf你和老公直接去公积金局填一个受益人表格就可以。有的写孩子名字。我家是我让老公写小女儿名字。他写我名字。至于房子只是他一人名字。没有联名。他有说可以加我名字。只是我自己感觉花一万多加一个名字浪费。是我的跑不掉。不是我的我也不强求!还有其他保险和银行储蓄我一概不知。但我有了解。任何保险如果没指定名字。如果投保人过世是按现在婚姻内的顺序妻子和孩子为受益人。所以我也不需要管这些。将来的麻烦以后在说。现在首要是夫妻感情稳定。他身体健康就好!


说的很好


好像大家谈的都是让老公立遗嘱, 但其实遗嘱也需要媳妇们考虑自己的财产打算怎么处理, 尤其不少媳妇也是经济独立的女性或者也有房产联名的情况.

其实我自己婚前和婚后没娃时, 一直都是过得没心没肺, 觉得没必要杞人忧天,天塌下来也不过如此, 万一真的走了除却父母也无所无牵无挂.

但至从有了小孩,感觉内心会柔软很多, 也生怕这个弱小的生命因为自己做父母的安排不周而受了委屈.

所以考虑到立遗嘱, 主要是从小孩的出发点,  在他没有经历世事的时候, 我希望能替他安排得更周全些更稳妥些


是啊。好多人都是针对老公立遗嘱。所以有时老公会误会了。我虽然现在不是经济独立的女人。但家中有老爸。出国前已经尽自己最大力量安排好自己有事能给老爸留什么?在新加坡老公是普通人。我现在也不工作。但我自己的保险也有指定两个女儿为受益人。至于其他也就顺其自然了!我个人认为。老公主动安排遗嘱是好事。也可以商量来。但别因为安排遗嘱让老公起疑心就好。我身边一个朋友就是现在发生的。她要老公立遗嘱把现在的房产留给他们的女儿。以备老公害怕自己过世她把房产分给继子。本来是好意。但他老公一直怀疑她想要他早死。想害他。弄巧成拙何堀来着?


这就取决于夫妻间信任程度, 以及每个人的性格特点了. 信任程度不够的, 就会觉得对方可能会婚有所图.  何况有些人会很忌讳这个, 怕谈这个不吉利, 尤其年龄偏大的人.

但反之来说, 如果能未雨绸缪, 主动将妻儿的将来安排妥贴, 不反而显得此人有担当有责任感么


网上下载form,填一填寄回CPF就可以了。


指定未成年的孩子为受益人,需要法定执行人。对方才能动用这笔钱。


立遗嘱会有许多细节想不到。
之前有看到报纸说HDB如果是联名,一方过世直接由另一半继承产权。
公寓就要指定。


你说的很对,夫妻之间信任很重要,但说起责任,也是因人而异,有的男人和老婆感情好的时候海誓山盟,但有一天要分道扬镳的时候,任何以前的承诺和一些所谓的法律文书会不惜一切代价全部更改,这种人大有人在!而有些人没有任何承诺和任何法律文书,日常生活只是尽力默默付出,陪我们走到人生最后时刻,然后顺其自然留下一切给老婆孩子,你不能说他不付责任,是我的话,我会选择后者!对于我们在新家坡其实本身法律就很保护我们妇女,看看国内现在婚姻法,即使我们老公没有任何一切安排,不管是离婚还是过世,我们其实比国内好多姐妹要幸运的多!而且如你所说,好多姐妹只是想着要老公立遗嘱把一切留给自己和孩子,而没顾及的老公家人和父母,而自己有能力的却好多时候想着把自己一切留给自己的父母和孩子,甚至没能力也想从老公身上拔一层管自己父母,这种自私的人也大有人在,每个人都认为要学会保护自己,但换位思考一下,好多老公不愿意立遗嘱或者把财产指定人名时,何尝他们不是为了保护孩子和自己的父母呢?任何时候,都要看各自家庭环境和情况而考虑问题,而不是看到别人家老公有安排好一切,自己老公就一样去做,虽然在这里又要提到信任两个自强,但现在社会是现实社会,有钱人会提前用法律保护自己,但不代表不把所有财产都给老婆就是不爱老婆,而针对普通人,无非就是房产和公积金,或者小有积蓄,嫁给国内老公可能提前说明白,但很多针对我们外嫁新娘,好多时候老公不立遗嘱和安排,但平时对家也负责,这也不能说他们不是防患于未来,因为他怕安排好一切,要是离婚,我们可以卖掉一切回国!而孙子和自己父母分开,甚至父母没有任何保障,这些都是他们要考虑的,不是我们这些外嫁媳妇所能决定的!


还是立遗嘱比较好,老公老婆各立一份,老公也就不会多心啦。 另外再提醒大家,还有新加坡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昏迷无自主意识的情况下,配偶和子女不能支配昏迷病人的财产哦,就相当于病人独立名下的财产是不能动的,有钱也不能花,要等到病人去世后当作遗产后才能支配。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还必须事先签另一份授权书。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早做预防,日子过的才安心,舒心。


:现在买房不都有不都有问要不要买hbs跟防火保险吗?那个保险很便宜很便宜的,如果有一方过世,剩余的贷款不用再还,房子直接归联名着所有(搞笑的是真如上几位妈妈所预想的那样,我拿这篇文章给我老公看借机问他这些试探他要不要去立遗嘱,他直接看了就直接说我还不想这么早死[吃惊])


这跟死的早晚无关。跟一个人的思想开明与否有关。如果爱家人,就会主动想到这些问题。难道立了遗嘱就会死啊?  人的生死从出生那刻就已经注定,只是我们凡人自己是不知道的,一旦面临死亡的时候,立过遗嘱的,至少在当时可以没有太多遗憾,一生的财产会按照遗嘱分配给自己愿意赠与的人。万一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律来分配的话,有些继承人并不是合你心意的,那岂不是死也不瞑目。


但是如果是夫妻双方一起去立遗嘱,过后需要改动的话会不会很麻烦?

如果单方立遗嘱,想改应该也是可以改的。。。

问题来了,老公当面立好遗嘱,后面私下改了内容,或者反而言之的情况下,看来也是有后顾之忧的。


其实道理谁都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只是人和人不一样的,不立遗嘱不代表这个人不爱家人老婆,平时生活对家人负责才是最重要的!有的人可能已经立了遗嘱把一切留给老婆孩子,但没有让老婆孩子知道,这也不能代表他不爱老婆孩子,出于私心,可能他更希望我们这些外嫁老婆是在无私心情况下爱这个家!如果他出事,自然律师会出现宣读遗嘱!而有的人立了遗嘱也不代表他不会偷偷哪天变心更改遗嘱!当然了,立有立的好处,不立也有不立的好处!要从不同角度去看事情,我两袖清风,所以没必要立遗嘱,但我有把自己各种保险还有各种银行卡账号都有备份,以方便日后家人知道到哪里支配!其实啊,如果一人过世,只要有过世之人IC号码,作为妻子和老公就可以到银行和保险公司查询过世之人的财产情况!只是麻烦一点,要收点手续费!人都是矛盾的!对于我个人来说,过好当下才好,将来事将来处理,如果连当下都过不好,有个遗嘱在手就是废纸,因为老公身体好但对家都不负责,他随时可以改变遗嘱!事在人为!顺其自然吧!


请问房子的指定受益人怎么弄?哪个环节有指定?谢谢!


在房产里加你的名字就等同于指定房产受益人,我们家当时在房产里加我名字时有让选择是用两个人的公积金一起还贷款?还是只用其中一方的公积金来还?我们选择的是只用老公一个人的来还,当时建屋局的那个人有解释给我们听,用他一个人的来还,万一老公有什么三长两短,即便是欠再多的贷款都不用再还了,房产的受益人是妻子,就是这样。


弱弱的问一句,人不在了,CPF是可以继承的吗?曾经有人告诉我人不在了cpf就充公了???


可以继承,去指定让谁继承更省心。。。

我刚指定让孩子继承,若孩子成家了,就去改回让配偶继承。

公平吧,对孩子与配偶都有个交待。


当然孩子成家立业后,要看情况,最安全保险是指定他们两个人的名字,总之不能充公。


我老公一直根我说会被充公,我还想说也太不公平了,CPF也是血汗钱啊,怎么能说人不在了,钱就得捐给zf,万一人家还上有老下有小的呢!
看来也要考虑下CPF指名的问题了,我也觉得年轻的时候给子女,年老的时候给伴侣比较合理。


你说的这个谁都懂,我又没说离了遗嘱就是就会快死,就像人家去拜神驱魔什么的一个道理,难道去拜了神就一辈子没栽没病?天天中彩票发大财?就是一个说辞罢了!呵呵,你太较真了!


太赞同你的说法了


请问HDB联名一定要公民或者PR才可以是吗


是的,一定要PR或SC才可以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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