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四月十号出生,是礼拜五。在这之前我已经收到ICA final approval letter。我四月14号去大使馆注销护照。四月17号拿的注销国籍声明。23号去ICA 宣誓,顺便给宝宝做报生纸。
问题来了:
我家宝宝现在不跟我是新加坡公民。问六楼SC DEPARTMENT 说申请公民大概需要3个月ICA 通知我家宝宝只能在新加坡以无身份的情况下呆到五月22 号。去4楼VISITOR DEPARTMENT 问要申请长期需要外国护照。去大使馆问,我们家宝宝不能申请中国护照,因为我已经是新加坡人。
我明天,也就是礼拜六去给宝宝申请公民。
问题是要是到时候公民还没批的时候,我们家宝宝不就成了黑户了吗?
大家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
最新更新:
今天早上LOG IN ICA 系统,终于APPROVE 了。
上个礼拜找了YISHUN NEE SOON EAST 的议员,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历时一个月23天。现在宝宝终于有身份了。
可以延期手上的白卡
我现在手上没有白卡,只是ICA 跟我写了个纸条说到五月22号这个日期。
并且有个问题:最坏结果要是宝宝被拒了,我宝宝身份应该怎么算?
不可能三个月更不可能不批,一个礼拜没消息就去找议员。
高,实在是高!
完全可能是这种情况。
这个可以延的。不是问题。
fsonic说的不错,你可能没完全理解。
当然,如果不想折腾,你可以直接去ICA说明情况,尽快申请。他们会很快批地(最快的一天)。不行就延期,再不行就请教议员了。
放心吧。这边很以人为本,更别说这是抢小孩的事情了
这个可以延的。不是问题。
fsonic说的不错,你可能没完全理解。
当然,如果不想折腾,你可以直接去ICA说明情况,尽快申请。他们会很快批地(最快的一天)。不行就延期,再不行就请教议员了。
放心吧。这边很以人为本,更别说这是qiang
怎么可能没有白卡?
医院的信里就有啊。
不要着急,豆包妈妈说的对,医院给的包生纸里右上角的DE NO可以作入境的白卡号用。我们情况类似,建议先中国大使馆办护照,拿到护照去担保宝宝公民。另办护照务必记得带ica开具的宝宝未入籍证明。
我可是经常赞同你的。不过这个确实,从一句话能分析到比较想象不到的一面,这个要赞一下。
国籍法其实什么都没有,太粗略。特别是关于小孩的问题,完全是落后,错误或未涉及。这个我早研究透了。
中国的是有太多的补充条款,模糊空间太多,执行起来随意性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