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ICA,得知岳母LTVP已经批准,信这一两天会发出,
但我们明日要回国2个星期,而岳母有事要在国内待2个多月才回来。
请问:
1. 拿到批准信后,几个月之内要回来做体检等等交剩余文件 拿卡?ICA说50多天,但网上也有写6个月,请问有朋友有这方面的经验吗?
2. 听说 批准信里会包含一张 entry visa,请问是真的吗?如果这样就太省事了。
请有经验的朋友多指点。
我给老婆办过LTVP,至于父母岳父母的没办理成功,所以我的回复都是基于Spouse的。
那个in-principle Approval Letter 是有效期两个月!不是你说的六个月!
收到信后,你要在e-appointment中预定你去办卡的时间,在这期间你要做体检和准备材料!
卡是当天就给的!
仅供参考
非常感谢,帮大忙了
加问一下,如果我们下载体检表,今天就去把体检做了,把其它文件准备好。
那么在岳母回国期间,我们去交材料和代她拿卡 是可行的吗?还是必须她本人在场?
据我所知要本人在场!
你可以打个电话给ICA,会更清楚!
体检可以先做!但你要有MEDICAL EXAMINATION REPORT的表格才可以让医生在上面签字盖章
交了材料是当场领卡的,要摁指纹的。
需要采集指纹,所以必须到场。
如果明天的飞机是晚上的话,现在立刻下载体检表格,去体检。加急的话1天出结果,明天中午拿到报告。下午去ICA办手续,勉强可以赶上。
知道莱佛士医院有加急服务,小诊所可能没有加急服务。
可是只是ICA跟我说批准了,但是信要4天发给我。。。。。。还要做E-APPOINTMENT.
这样一来,一天搞定好像不行。。。
可以申请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