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佣在合同期内将于下个月(2015年6月)去香港度假4天,度假结束会回到新加坡,继续在我家工作。
WORK PERMIT有效期至2016年5月。
我已打电话询问过新加坡人力部。人力部说:出入境新加坡方面,只要她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新加坡WORK PERMIT,新加坡这边不需要其他文件。
香港方面,根据我在网上查的信息:菲律宾护照持有者凭双程机票,可在香港呆14天(旅游目的),不需要香港签证。
我尝试打电话询问菲律宾大使馆是否需要办理OEC,但是始终没人接听电话,只有电话录音。
我的理解是:只要菲佣不是回菲律宾度假,则不需要办OEC。请有经验的亲们分享一下,我想确认作为雇主我是否需要办理任何文件。
多谢!
你女佣这是去香港试探市场行情吗?
如果是我,我估计我不给假期啊?
不是。我给假期, 因为我们也出国度假。
以前有听过带菲佣去法国旅游,菲佣偷了护照就逃走了!这个放菲佣自己去香港合适吗、听说香港工资高,菲佣去了不想回来了你咋办?
谢谢提醒。
如果真是如此 那我就认了。呵呵。
我想知道的是我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