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圈被刷屏的两件事情:中国股市和人贩子死刑。
先说股市。中国几个月的牛市,目前为止是毫无疑问的。从最低的2千多冲到5000左右。差不多是一场狂欢。但即使在如此的牛市下,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一些负面消息,比如某股民融资全仓压中车亏一百多万而跳楼的。
就算不看个案,中国股市虽然几个月往上冲,但其间过山车式的起起伏伏,也足以让人冷汗叠出,玩的就是心跳。
其实,股市很简单,四个字:低买高卖。这谁都懂。但实际上能做到的有几个?2千多点的时候,多少人敢入市?高点了,按理说要卖了,但相反,在高点冲入股市的人绝对比低点的时候多太多了。
这一切的根本,就是因为人不是完全理性的。经济学上有个概念叫“理性人”(也叫理智人)。简单地说,就是假定人是理性的。理性人在考虑身处的情况和评估可能的后果后,会做出符合他个人最大利益的决定。
早期的“理性人”概念被许多经济学教科书和理论采纳,大行其道。但很快,人们会发现这些理论根本不符合现实。比如用来股市的变化,完全行不通。接下来,“理性人”理论遭到多方的批评。比如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批判,主张人是受需求影响的。比如西蒙有限理性的批判,主张外部环境是不确定的、复杂的,信息是不完全的,人的认识能力和计算能力是有限的,人不可能做到完全理性。比如来自制度学派“社会-文化人”的批判,主张人是受社会文化影响的,做不到理性。而大量的行为科学心理实验更是证明了,现实中人的选择行为常常背离理性人理性行为的一系列假设前提。
总而言之,“理性人”只是一个理想状态下的,假设性的理论。并不符合社会现实。哪怕在经济学教科书上介绍“理性人”理论的时候,也特别强调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
但是,奇葩的是,一个在经济学中过时的概念,被法律专家们理直气壮地采纳了。
比如,某个帖子《补篇:我为什么反对判人贩子死刑》中,某专家声称:”一切以事实和数据说话,我们没有相关的研究和数据,没法准确下定论。但是按照理智人来说,如果预期的收益超过可能的损失,那么人就有可能犯罪。“而一篇流传很广的文章《我为什么不支持人贩子一律死刑》更是说到:
”如果轻罪重罪刑罚一样重,那犯下轻罪的人会为了掩盖自己的轻罪而不惜犯下更可怕的罪行。有了轻重,才能让罪犯会有一个趋利避害的考量,至少不至于为了掩盖轻罪而犯下重罪。
举个例子:
一个人拐了一个小孩正在运去卖的路上,警察大规模追捕,逃跑很不方便的情况下,他该如何处理这个孩子。
目前的刑罚来看,在人贩不是法盲的基础上,科学的方法是扔下孩子独自逃走。警察救到孩子之后一般不会再拼命追,而独自逃走的行动力也更强,容易逃脱。
如果拐卖儿童一律死刑的基础上,科学的方法一定是杀掉孩子独自逃跑,因为如果扔下孩子难保不被孩子识别相貌,而一旦被抓就是个死罪,杀人与否没有区别,那何不赌上一把,杀人灭口。
早在秦末年陈胜、吴广起义的时候就说过:“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秦国刑法规定,戍边迟到就死罪。那迟到是死、逃走是死、造反也是死,都是一个死,干脆干票大的,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现在强奸也是死、虐待也是死、拐卖也是死、杀人也是死,强奸犯完事之后一定顺手把被害人杀死,也不能让她报警提供线索。而拐卖儿童也就从单纯的生意变成了“砍头的生意有人干”了。不仅市场价格会被大幅度抬升,被绑架儿童的存活率也会大大降低。
所以,理性考虑,如果真的心疼这些可怜的,被拐卖的孩子,千万别冲动的要求一律死刑。毕竟被卖到一个没有孩子的普通家庭过上另一种人生,也比路上就被绑匪杀掉要强得多。“
这些推理听起来有逻辑有道理,专家们自认为比那些单纯鼓吹”人贩子死刑“的网友们高明多了。颇有点众人皆醉我独醒。其实,这些专家所谓的理论分析,都是一个前提:当事人是理性的。比如陈胜吴广起义,反正都是死,那么还不如做一票大的。
其实专家们错的很离谱。陈吴为什么会面临死亡困境?是因为天气原因导致迟到,按当时的军法要处死。并不是陈吴自己本身的原因。陈吴在做出造反决定的时候,一个正常人求生的正常决定。而现代的罪犯,特别是那些恶意犯罪,比如杀人,虐待,强奸等等的罪犯,并不是理性人的。前面已经说过,一个普通的正常人,都无法做到理性,何况那些丧失人性,变态疯狂的罪犯?专家门凭什么确定,丧心病狂的罪犯会考虑到后果(无期还是死刑)的差别,而理智地采用不同的行动?
专家们声称:“犯罪率和死刑之间的关系,目前国际上并没有相关的数据证明拥有死刑的国家的犯罪率会比废除死刑的国家犯罪率低。”
这没错,但专家们别忘了:也没有相关的数据证明废除死刑会导致犯罪率低。
从科学的角度,统计学意义上的数据,恶意犯罪是极少出现的少概率事件。有没有死刑,对结果不差。那么我们从经济学的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成本。
死刑的成本:几颗子弹的费用(如果是电椅,那么电费)。没有死刑,成本是:长期提供食宿,而且要冒着他们进入社会后重新犯罪的风险。
如果是我本人作为纳税人,我乐意提供几颗子弹的费用,我不愿意长期提供食宿给丧心病狂的人。对于那些支持废除死刑的人,我尊重你们的选择,但请你们把那些该判死刑而没判的罪犯领回家,养他们一辈子好了。
看楼主的原创帖子很提气,发人深省。人性深层带来的不理性不可确定性既是整个社会向前突破发展的基因,又是混乱的制造者… …
原创啊?楼主第一次写那么长的文章。
精华以示奖励咯
我要确定是原创先。
对不支持死刑论点的反驳不是很有力
好长啊
有同感!我支持死刑。
如果拐卖就死刑,我想这门生意就没什么人做了,估计都挤向贩毒去了。一个小孩卖几个钱?而且风险那么大!贩子也不傻,也会比较性价比的
原创啊。如果是转帖或者新闻我会说明是转帖或新闻的。
呵呵
死刑了就没人做?
中国有多少种罪可以判死刑的
哪种没人做了?
何况立法和执法完全不是一回事。
关于这个,推荐大家看看邓飞写的微博。
专家们自以为比网友们高人一等,喜欢高谈阔论什么理性,逻辑,科学方法,声称他们才是客观。
我从理论上剥专家们的皮:你们所谓的理论,在学术界早过时了。你们所谓的客观,和网友比也 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其实解决人贩子问题,不一定非要死刑,最关键的是买者同罪。没有人买了,自然就没有人卖了。
另外,一律死刑也不见得就鼓励罪犯把事情做大,杀人贩毒都有可能是死刑,也不见得杀人的就多杀,贩毒的就多提几包。
小时候听到各类“专家”,基本形象就是高高在上,现在听到“专家”,他就是一贬义词。
“不支持死刑”到底是指哪一种?
不支持一切死刑
不支持对人口贩卖死刑
不支持对人口贩卖一律死刑
如果是第三种,那基本都没什么好说的
杀人都不是一律死刑呢
第三种啊。现在网上闹得不就是要求一律处死
我倒觉得这种白痴主张都不值得一驳。
我读书少但还真不记得现代法律条文有一律处死这样的字眼。
哪怕是保留死刑的罪
也是多少年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这种说法。
无论是你能想到如何罪大恶极的行为。
解决问题和惩罚罪犯不是对立的。两者可以同时进行。美国解决拐卖儿童的方法是建立起全国性协调的系统。今天很多关于这个的帖子出来了。其实我早看过有关这个的纪录片。
当然最重要的是解决问题。
至于死刑,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减低犯罪率,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会增加犯罪率。专家们一直以来声称死刑会导致罪犯会铤而走险,只是一种理论推测。很多心理学实验反而证明了罪犯不是理性的。就拿美国那个绑票杀人的案子,虽然结案了,但人们根本猜不到为什么绑匪要杀掉那个孩子(肯定不是因为死刑)。也许孩子做什么动作惹到罪犯了,谁也不知。杀与不杀,也许就是罪犯的个人喜好。
我们应该把精力和资源集中在怎么救孩子。对于人贩子嘛,其实死刑不死刑,我不是很在乎。为了节省社会资源,最简单的做法就是送人贩子几颗子弹,省下精力和资源去救助该需要救助的人。
原创值得鼓励。加精华。
我一直觉得,其实社会上很多问题不是高层愚蠢的不知道怎么解决,而是一方面与民争利,另一方面是采用商鞅的疲民思想,让普通大众疲于奔命,养家糊口之外,没有精力想别的事情。
拐卖孩子,买家同罪立马解决的事情,为什么不解决,就是为了疲民而已,反正高层的孩子领导的孩子又不会被拐。
你觉得白痴,但白痴的主张做到很多自认为牛逼的人做不到的事情。
今天微信出了很多美国如何解决贩卖儿童问题的贴。其实我早几年看过有关纪录片了。但平时有人关注吗?
没有这个“白痴主张”的帖刷屏,有人会关注后续的帖子吗?
是的。什么”一律死刑“听起来很可笑。这点我不否认。但专家们的主张就不可笑? 专家自以为是的理论分析,站得住脚吗?
普通网友说”一律死刑“即使白痴,那也可以谅解,本来就不是专家嘛。专家们死抱着过时的理论,这才不能原谅。说真的,专家们你们做过多少实验,做过多少统计证明死刑会增加犯罪?没做过,就别不要脸地说”客观“。客观是建立在大量的实验和统计学上,不是专家的嘴巴上的。
请问白痴的主张做到了什么?
这么明显的事情你都看不出来。
做到了广告宣传。
“今天微信出了很多美国如何解决贩卖儿童问题的贴。其实我早几年看过有关纪录片了。但平时有人关注吗?
没有这个“白痴主张”的帖刷屏,有人会关注后续的帖子吗?”
你牛逼你比白痴聪明,请问你有什么本事达到这个“白痴主张“的宣传效果?
怎么可能没人买!
为什么会有人口买卖?
为什么在当年计划生育高压下还是那么多人偷偷生?
行贿罪减少行贿行为了吗?
受贿罪最高是可以到死刑的,结果呢?
如何解决儿童贩卖问题,美国有现成的方案。
哪怕是‘中国国情”不同,也绝对值得参考美国经验。
只是过往没人关注罢了。
宣传了啥?人口贩卖这个话题是今天才提起的吗?
表达了啥?
改变了啥?
白痴主张就是白痴主张啊
那些喊把外国人赶出去的新加坡人
难道成社会英雄了?
乱七八糟的文章。
哪个网友是做广告行业的?
这种宣传效果折金钱要多少钱?
呵呵。这里是理财版。咱们得和钱财靠一靠才不离题。
解决?
美国解决人口贩卖了吗?
如果买者同罪,不敢保证就没有人敢买,至少大幅度降低买的人。毕竟冒着被判若干年甚至死刑的风险买个孩子,得到的和可能失去的太不成比例。
计划生育为什么有人敢生,一方面是特别穷的,一方面特别富的,罚款对这两种人都没啥效果。但是公职人员要开除公职,你看有几个敢多生的?
你看不到宣传效果,是你太聪明了,太牛逼了。智商起码200以上了吧。
lz在引述某个帖子(我为什么反对对拐卖小孩的罪犯执行死刑)还应用陈胜吴广,我只能说真能扯 犊子。
有多少敢生?
心甘情愿被罚款的多了去了。
中国有清廉的官吗?
怎么人家不怕死刑?
人贩子拐卖小孩有些是把小孩弄残废去乞讨钱。
作为父母,自己去想想这种痛苦,然后再来夸夸其谈
贪腐解决不了,不是死刑没有威慑力,恰恰是因为执法不严,贪WU的现在哪有判死刑的?
狼蜀黍这次不同意你的观点,首先美国中国根本没有可比性。
另外你还没有小孩,等你有了小孩再来参与我们的讨论。
中国只有严打拐卖小孩人口贩子,杀无赦。建立孩子dna数据库,才能慢慢减少人间悲剧。
我并不在意人贩子杀不杀
但不同意对于杀人贩子的效果的推论
乱世出重典,小宝。你懂了吗?
中国是6+1 四位老人一对夫妻生一个孩子。
不执行最残酷的刑法,多少家庭就毁了,这种痛苦比瞬间死亡也许还痛。
我想说的是:城市发展可不可以慢点?机地皮可不可以慢点?
大国能不能建立dna库?
没子弹,我也愿意捐款。
lz,理科生的文笔就是差,不煽情,没中心思想,乱七八糟的。没条理,你是不是满肚子话想说,笔跟不是脑袋呀?理科生的通病。
有些。。有些。。。
这说明人口贩卖的动机并不是那么单一对不?
被拐卖的人最后都去了哪里?
任何罪责,震慑的效果有多好,我想大家有目共睹。
先不说解决这么大这么绝的词吧,就说改善吧。把注意力光放在供或者需效率都是不高的。
法律这玩意,是为什么存在的?
再来说死刑
什么样的罪,什么样的情节,适用死刑。
如果死刑是用来威慑的,为何不是所有罪的最高惩罚都是死刑?
谢谢,中美这个不是我提出来的
至于没有小孩就不能谈拐卖
你也没学过法律为啥参与讨论立法呢?
帆船教练自己一定要会游泳?
1。争论中我没看到人口贩卖适用死刑的合理解释
2。我也没看到关于死刑能阻止哪怕是减少人口贩卖活动的有力证据。
关于这两点,我还真有兴趣看看各方的说法——当然是有价值的说法。
wikipedia上关于死刑废除问题有一些总结。
至于“一律死刑”的说法,那个真的是不值得一驳的。
中国现在的状况,迫切需要严刑峻法提高人民素质,但是,上层的人自己都在破坏规则,根本就不打算建立严明的法制,那样就做茧自闭了。而且高素质的民众肯定不会接受低素质的统治阶级。
所以,通过特供来解决上层的问题,下面的问题,屁民们就自我厮杀吧,上层正好从中渔利。
对,你没小孩,自己就是小孩,跟个小孩辩论,蜀黍害羞,行不行?
怎么说呢?我感觉人贩子是可恶的。。看到那些被残害的孩子,谁不想把这帮人除之而后快的?
我也有孩子,假如我的孩子也被这么折磨,我想我可能会操刀子杀人的。。
没孩子的人也许不懂。。
但是话说回来,没有人收货,哪有人卖货?
所以其实比人贩子更可恶的,是那些肯花钱买被贩卖儿童的买家。。
我也说不清我到底支不支撑对这些人使用死刑,法律的事情,轮不到我们这种p民说话,但是公道自在人心,做这种事情,是会有报应的。。
好像中国的刑法长期被攻击不够人权,按理说是挺严的吧?我不知道啊,还有什么能比死刑更严格的。
不过中国也一直不否认“国民素质较低”这个说法——这是政治书上说的,别急着给我扣帽子。
这不是矛盾吗?
新加坡(或其他国家)的越南(或其他发展中国家)新娘那种,算人口贩卖不?
跑了包赔。。。。
这有啥好奇怪的,立法执法都有严重的问题,导致刑法看着严实际上没什么用。
说真的,好像有些越南新娘是自愿的。。非自愿的我感觉等同于人口贩卖。。
至于跑了包赔这种说法,根本可以忽略。。这就是中介的一种吸引人的方式
我去过越南,哇,那个穷困啊。。是真的。。有些人真的会变卖自己出去嫁人让自己家里人能吃上一口饭的。。不奇怪。。
中国的专家跟媒体人都一个尿性:别人都是错的,就我是对的。压根不考虑大众心理和感受的。理他们干啥,本来不想转的,回去我接着转。
先不说“导致刑法看着严实际没有什么作用”这个说法是否偏激。
如果死刑对贪WU,贩毒,杀人等“实际没有什么作用”
凭啥认定对人口贩卖就有效?
Wiki 上有一条是说中国现行的死刑罪名表,有多准确懂行的出来吆喝一声啊:
第240条:“犯本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所以,在中国,人口贩卖是可以被判死刑的。
这里又有一个特别好的词语,“情节特别严重”
2014年中国执行的死刑案件
绝大多数都是故意杀人罪
有些如抢劫罪,纵火罪也是因为有致人死
剩下没有致死的
两起贩卖毒品
一起rape
而中国可以执行死刑的罪有55个
数据来自wiki,我只能当伸手党
你怎么就看不懂呢,说的很清楚了,不是死刑没有威慑力,而是根本就不会执行到贪官头上。
这个跟贪WU是否死刑有点类似。事实上因为死刑很多贪官宁愿外逃而不自首,引渡也困难。
绑票一般不撕票也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