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申请完DP EP制卡,MOM收走了我的白卡,在通知信上盖了个章说明已经申请制卡,现在是在等待收到pass。还没拿到卡,但想先回国接孩子过来,请问再次入境新加坡时可否出示盖了章的通知信?
会不会回国了就无法再次入境了?谢谢!
要看你公司有没有给你付$30块钱拿多次往返的签证。在Ep申请的最后付钱时有选择的,通常都是买的。你问一下公司。
看你的批准信,一般具有多次入境签证。
如果有的话是可以进出的
没有什么批准信啊,拍照按指纹后,在notification letter上盖了个蓝色的章,上面写“card registration completed”并且白卡收走。我的怎么跟你们说的都不一样。。
你的notification letter 有注明可以进出吗?
上面好像也没写。。
卡是出入境卡,因此,理论上你要有那个卡。
如果有人帮你领卡并帮你送到国内,那可以。否则还是等几天吧
理论上是可以进出的,MOM明确说过。如果你不放心就问他们好了。
真的吗?MOM说过?那太好了!谢谢啊!
可以出入境,亲测 :)
如果超过notification letter上的有效期还能再入境吗?
没试过,打电话给MOM问下吧
你当时回国了吗?回来的时候用的是那个notification letter吗?
出入境一定带好 notification letter, notification letter可以允许你出入境。
你仔细阅读notification letter第一页底端 最后几行英文 信上已经写得很明确啦。
按照我的经验是需要另外的签证,比如商务或旅游签证,我办理EP期间也回国一趟
谢谢大家的回复。咨询MOM之后得到了权威答复:Notification letter有效期为一个月,等pass期间且有效期内,可以持letter随意进出新加坡,过期了就不行了。我后来在过期之前拿到了PASS,所以也就没问题了。
我的信上就写的single journey。。。。
没错。除了ltvp,应该都有:)
请问您从入境到预约换DP卡一共用了多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