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向大家请教下,在中国大使馆结婚和 ROM结婚是一样的性质吗?(据说大使馆比较快,而ROM 要注册 还要有公证人觉得很麻烦的说,主要是要等很久)如果在中国大使馆注册结婚了 PR 和曾经WP 持有者(持有旅游签入境)注册完成后,就直接去ICA 申请LTVP 吗?还是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或者材料呢(不知道LTVP 是不是一定会批准啊 ╮(╯▽╰)╭)
还是一定要在ROM 注册,然后才可以去ICA 申请,还是在网上申请?
还有MOM 申请结婚 学历是中国私立大学到那时是汉语的,需要翻译吗?还是必须要公正呢?
如果人没来,男朋友一个人在这边填写资料,然后提交到MOM ,然后我在过来也可以,对吗?
这位同学,我记得我回答过你的上一个帖啊,大使馆现在只接受双PR注册结婚,如果不是,只能去ROM或者回国结,大使馆的公告我都截图发在你的帖子里了啊
曾经的WP持有者如果现在拿的不是SP或者EP可别忘了向MOM申请哟~
啊 ,我记得你截图给我过,上面写的都需要是中国公民啊 ,若是PR 需要是有效地,大概是这个意思,对吗?没有说必须都是PR 啊?
你看“结婚男女双方必须均为中国公民,且永久居民居住在新加坡”
难道是我理解错了?因为不懂,才来问的。因为ROM 时间肯定是不可能的,时间等那么久~
原话是“必须均为中国公民,且永久居住在新加坡”,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两个人都得是中国籍的PR,你再理解看看
看来是我自己理解错了。那ROM 是最后的办法了。。。
谢谢回复~
不好意思,还想请教下您,那人现在已经在这边了,可以一边等MOM 批准,一边在ROM注册吗?因为ROM 也需要等,对吗?这样不算违法吧。
这个我就不是太清楚了,看有没有可能直接跟MOM确认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