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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请问允许EP不通过PR这一步,直接申请公民吗?

政策是否允许?有没有成功的例子?


这个到没听过。应该是按部就班的吧。除非你父母是公民,要不一定要先成为PR


没这个政策。想多了。


不可能


一切皆有可能,如果你能替新加坡拿到奥运金牌,或者拿到诺贝尔奖。


在你拿奖前必须先拿PR,公民。没有一步到位的。


没错。
金牌虽还未拿到,PR、公民必须先过,呵呵。


我可以想到,唯一一步到位的:
你生在其它国家, 拿了其它国籍。
父母一方是新加坡公民。

那么就可以申请公民,不需要什么PR之类的。 :lol


那帮归化的运动员也都是先PR再公民,无一例外


你都不是新加坡公民,怎么替新加坡拿金牌。。。


冯天薇在中国国家队训练了3年并无明显进展,于此同时医生诊断她患上心肌炎。一个月后,她退出中国队前往日本打职业联赛。2007年,她在陕西一次训练时遇到当时新加坡乒乓球队教练刘国栋,刘国栋推荐她去新加坡发展,冯天薇考虑后接受了。

2007年3月,冯天薇开始在新加坡训练,并且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参与了数场国际赛事。2007年9月6日,冯天薇正式成为新加坡公民。

以上摘自维基百科,从开始考虑去新加坡到成为新加坡公民,总共不到半年。什么先pr再公民,pr 2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啥的,规则都是给平常人而设。对有特殊贡献的,一切都不是问题。


运动员那些是代表了国家利益和荣誉的,特例

普通人还是正常途径


归根结底还是有没有谈判本钱的问题,对普通人来说,是你求政府批准,对顶尖人才来说,是政府求你。


你再查查看吧,我看的是她07年9月拿的PR,08年1月拿的公民,维基百科中英文的时间点本身都有差异


其实,时间点都不是问题,这个例子主要的意思就是对杰出人才,一切规则都不是问题。


我相信时间点上面肯定会照顾,但是必要的流程不可少,包括她的PR


其实她是几时拿到SC跟我们没关系。
除非你也属于那些,要不跟咱们有关吗?

就算她是先拿PR再拿SC, 也有可能是申请PR1天批,接着1周后申请公民3天批。我们可以拿她为例子吗?
呵呵。 :curse:


楼主想太多了吧


这种情况,政府是想方设法都要批,政府比申请人急的多,要不就赶不上北京奥运会了。所以,有可能pr一天后申请sc,sc当天批准当天完成仪式,同样是遵循了流程呀。
不过这种就和普通人没啥关系了。


你压根就没明白我的意思,我一直都是在表达,除了小孩子可以跟随父母申请跳过PR这个环节以外,其他的都需要经历先PR再公民的流程,哪怕是可以奥运拿牌的运动员


政策没有,而且就算父母是SC, 孩子超过21岁。。。。也就不可以了。


除了有公民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以外,所有人都要经过PR这一层。所以就楼主的例子来看,答案就是无可能。外籍人才要获得公民身份也不例外,但时间上就没有可比性了。所以就新加坡这个小国来说,移民政策看需要,CASE BY CASE是最好的做法。


这个例子主要表达的是,即使是冯天薇,也必须先PR,后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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