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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申请PR后得知怀孕要补交材料吗?老公是公民,来新五年多,EP

来新五年,国内一般本科,6月在新注册结婚,老公是新加坡公民,收入4k多,我收入5k多,7月交的材料申请PR,交了材料发现怀孕,现在两个多月了。请问这个情况要不要补交材料,不知道怀孕对申请PR有没有帮助,还是要生下宝宝以后才能。老公四十岁了,我也三十多了,想早点买房子养宝宝。我是以个人名义申请,不想做dependant PR,来新五年,每年的税单大概两三千块,去年税单6k(由于公司股票方面的收入)


可以去补材料。


那补什么样的材料呢?是不是几次孕检的报告吗?


个人觉得没啥补材料的必要,以你的情况申请PR应该问题不大,来新时间和工资都没啥太大的问题,有个citizen spouse对你帮助挺大的,虽然你不想under spouse scheme。慢慢等,拒了再去找议员帮你们appeal就好了,到时候就可以把怀孕或者孩子当作appeal的理由,现在也不用直接把孕检报告给交上去吧,给人感觉有点要挟的意思:我肚子里有个新加坡公民,给不给PR你看着办吧。。。

当然了,个人意见,看看大家都怎么分析


感觉没必要吧。发个Email


可以补充孕检报告。 写一封信,attach报告,快得话,ica也不会多花时间在你的申请上,走走过场,四个月说不定就批了。


我觉得没有必要  你申请的不是DPR
你的应该可以过 但是 假如!  
假如没有过 你再上诉 你怀孕啦什么的  要准备买房子 因为有了孩子 老公是本地人之类的  我觉得会更好
而且这样的上诉通过率会高

Well…  希望你直接过哦准妈妈!!


如果我是你,会申请DPR。


我觉得申请PR有一定的胜算,DPR有很多问题,比如说以后让父母帮忙过来带孩子,办长期探访准证都不会被批准,PR的直系亲属就容易一些


不管是PR还是DPR没有$6000都很难。


个人认为:dpr会比较快,可能pending 1年左右。
自己申请pending更久点,但是拿到就独立些了。
不管什么样的申请,都写信update ica, 利大于弊。


要发到哪个Email去呢? ICA的官网上申请PR的没有留email啊,谢谢


我一朋友poly part time,在新5年,薪水也不到3k.单身。30岁,5个月批了。运气也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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