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来新7年,PR3年,前四年EP,33岁,新加坡注册会计师。
太太来新7年,马来西亚华人,英国大学会计本科,工作3年,家庭主妇4年(EP 3年,DP1年,LTVP2年,DPR1年)大女儿三岁,马来西亚护照,DPR,儿子今年10月出生,也拿马来西亚护照。
请问我这种情况太太带2个孩子去申请公民的话,情况乐观么?还是要等到他们DPR两年再去?或者是根本没戏?
希望各位踊跃发言,帮忙分析,分享经验,先谢谢大家了!
年数不够,薪水不知道,估计不会收材料。
太太薪水?
叫一个没工作的人去申请,材料都不会收。
家庭主妇!
那不可能收材料
去试试。全家一起申请,应该没问题。太太目前没工作,是因为孩子小。学历,文凭都在那里。
谢谢你的鼓励,可是我我本人没打算申请,不知道情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