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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谁是主申请人好呢? 求大侠们

请问, 我老婆是PR , 在医院工作, diploma 和 degree 都在新拿的.  我是EP , 财务, 在新5年了, 目前薪水$4000, NTU master, 2013 年初工作1年后申的, 3月后被拒.

我的情况, 目前申请PR的话, 选择哪一种好呢? EP 直接申请, 还是作为PR的配偶申请好呢?

望各位大侠们赐教, 多谢呀.


配偶担保。


配偶担保


配偶担保基本无问题吧。自己申请还有一定难度。


配偶担保的和自己申请的这两种, 有什么区别吗, 是会影响以后为父母申请LTVP吗?


有点区别,一个主申请人,一个附属。
1。你的条件,谁做主,都可以。综合条件不错。
2。无论主次,薪水没有6000以上申请父母ltsv都有问题。


自己做主申请人的话, 也是要写配偶的信息的, 同样会把老婆的身份和工作信息都写出来, 实际上递交的材料和信息都是一样的, 对吗?

如果用老婆PR的担保, 会不会显得自己条件差些, 没有自信呢? 纯属自己猜想. 而且老婆的薪水和缴税单都没有我的高, 我的EP是从工作开始就一直持有的, 老婆PR做sponsor的话, 会不会有点牵强呢?


兄弟,你老婆担保,99%会批的,别考虑了,你本科不在新加坡上的,别不了你老婆的poly.另外新加坡政府是急需护士的,虽然大选完了,但李显龙要在未来几年交棒,移民政策不会放松的


看您个人情况了,如果您打算以后让父母过来的话,自己单独申请比较好。
否则配偶担保申请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


你的情况只能配偶担保,自己申请时间短,工资不高,本科不是本地公立。


很有道理,poly目前为止还是神器,楼主本身条件也不错,劣势在于学历,靠配偶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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