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1月份拿到的PR,国内211master,底薪4500,(来新8年)
2015年9.30上交自己一个人公民申请,老婆和一个2岁半女儿在国内(老婆和女儿都不是PR,老婆在国内有稳定工作)
2015年11月初回国办理了离婚证和离婚公证 (女儿归我)
请问这种情况需要立即update给ICA吗?如果update是有利还是有弊呢?
本人的公民申请有戏吗?
你要是更新对你绝对是弊端。
不需要
这么说更新不更新都可以是吗?我担心不更新,如果公民申请通过,到时又要老婆资料我再说我已经离婚,会不会说我欺骗政府?
随机应变吧,到时问了就说工作忙没来及更新。
楼主又贡献了一个异地分居不利于婚姻稳定的例子。
:)豆妈,我原则上approve信收到了,我现在需要update离婚信息吗,还是什么也不管,把手续办完了再讲,买房会有影响吗
回复第2楼Sujeffe的帖子:
什么意思,我自己一个人申请的公民批准了,我老婆不愿意来新加坡所以离婚了,只不过时间上有点凑巧,你没有欺骗新加坡政府阿,你在吓唬我吗
回复第10楼huturlip的帖子:
我没有欺骗新加坡政府阿
楼上想多了,楼主在申请公民的时候提交的是真实资料就行了,
公民申请有的要2年,难道还不允许申请人结婚离婚?还有辞职?
申请公民什么最重要?当然是你的收入多少(对新加坡多贡献呗),在论坛里曾经看到有个人,在公民批准前丢了工作,照样还是拿到公民。 难道ICA还会因为你失业再取消你的公民原则批准??
不愿意来新加坡就离婚。。。。
楼主这说得也太轻巧了吧。。。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