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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各位姐妹的建议

嫁来新加坡已经有一年多了,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人生也算完成了一半,老公虽然算是个负责任的人,至少塔是爱孩子的,但是相处了这么久,我心里很清楚老公是不爱我的,也不会尊重中国的女生,他只是把我当作免费的保姆,平常若花他一份钱他都不高兴,我们只是维持表面的夫妻关系,但是自从怀孕后我就辞职在家,我现在花的也是自己以前上班存的钱,眼看钱也要花光了,我也不想找老公要,现在还没有拿到pr,我有时很想离婚一走了之,可是我不能丢下自己的孩子,他现在只有几个月大,但是如果我不拿到pr,连孩子都见不了,大家觉得我应该先忍着拿到pr ,然后工作了再离婚吗?有没有人跟我类似的情况?


情况复杂。我没遇到你这种情况。但是建议你先拿PR吧。


抱抱!安慰安慰。拿pr,也是看你相公的条件。不是你说忍到拿pr再踹他就能有你所期待的那一天的到来。我在想:小气吝啬到这抵不起,你咋愿意嫁呢?你现在拿什么证件居留在新加坡?


小气吝啬到这程度、你咋愿意嫁的?而且来了一年多了,为什么还没有拿到pr.是没申请还是被拒过。


事已至此,为了孩子你也只能忍了。只是为什么你一直都是花自己的钱呢?你老公每月不给家用吗?


不知道靠老公申请PR的条件,但是你想离婚申请抚养权,必须有PR,律师才可以帮你的。不然,就忍!


个人觉得  你还是根据你自己的情况来定吧 ~


有孩子  没工作了都不给家用  怎么过活


拿PR 估计得有工作先吧, 坡地很现实的。


DPR主要看老公条件


我觉得你应该跟你老公沟通一下,既然你说他是个负责任的人,那他应该会给你和孩子生活费,这是一个父亲和老公应尽的义务。也许他是吝啬的人,会为给钱不高兴,但是你不能因此就退却。你可以先找份工作,这样既能有收入,也不用整天在家像个保姆一样伺候他,另一方面继续申请PR,等你拿到身份,再考虑其他问题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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