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新PR十年了, 薪水basic 7400+, sponsor丈母娘LTVP 帮忙带几个多月大的孩子, (因为老婆sponsor悲剧, 转到我名下sponsor来appeal,同时有拿了MP求情信。.), appeal历经三个多月,中途有被叫过补充额外材料(原先以为有希望),终又被拒了.
现在真的搞不明白ICA的criteria, PR 真的很难,而且ICA真的很不近人情。
请问有没有高人指点,以后还有更好的办法重新申请跟appeal吗?(除了入籍外,不过这个现在也要很长时间,到时孩子都大了)。
逼你转公民的节奏
楼主您太太的条件如何?一般是各自申请各自的老妈比较容易
太太PR,6年了,不过现在底薪3000左右,因为之前转行了,所以薪水还未上去。
太太薪水不够,所以不批。
而你虽然薪水高,可惜的是,不是公民。
看来PR申请父母LTVP真的真的很难。这基本上变了公民的一项福利.
看来在这边PR生活越来越难,好像变了外国劳工似的,基本没有什么福利与权利。
月薪够$6000,基本还是可以批的。
我也上诉了,中间来信让补了两次材料,已经等了五个月了……
唉,没办法,要拉开公民与PR之间的福利区别,否则很多人会有意见。
不是吧,楼主薪水这么高,作为sponsor都给拒了?我们的情况非常类似,只不过我的薪水6000还不到,他们让换我做sponsor试试,那看来我是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啊。
其实很正常,现在pr,sc差距越来越大,pr这么多,每人都把家属带来岛国不是被淹了。现在很多政策就是逼你换公民,以后孩子上学,pr一样是苦。
绝对是你转公民了会马上批的,个人经验!